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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生活,不爱抬杠

(2009-03-01 14:4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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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叶志军
  对于 “言必称希腊”的人来说,最令人心驰神往的无过于任何大事小情都有杠可抬。但古希腊人的要抬就要抬出结果来,却常常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不计。以至于在某些国人那里,抬杠成了一种习惯,“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有些刺耳,“重在参与”就受用得多。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一出,六成受访者认同上海户籍新政可激活经济。同时,也有“户籍新政考验上海”的说法。根据“有事您抬杠”的理论,这很正常。不过,一个普遍的说法是,变指标管理为条件管理,微观调控为宏观调控的“沪籍”行政,总有可圈点的“革命性”之处。但何时户籍不再成为“引才”甚至“引财”的政策利器?“沪七条”距离“自由的迁移,诗意的栖息”的理想有多远?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等待未来,恰是一首如歌的行板;回溯历史,宛如一曲忧伤的蓝调。在业已结束的圆明园鼠首、兔首铜像拍卖的遭遇战中,很难看到胜者。有的人,输在了道义;有的人,败在了法条。我们知道,在有47个国家的博物馆拥有中国文物的语境下,今后这样的拍卖风波还将不可避免。除了自说自话的抬杠,是不是应该想出更加切合实际的办法来?毕竟,在实力为王的世界里,口水不能解救国宝。
    城市是否应该容纳小摊贩,是个老生常谈的“杠”题。可惜,经过这么多年上到理论,下到实践的全民大抬杠,也没抬出个子丑寅卯来。这边厢,“请把小摊贩合法化”的话音未落;那边厢,无锡城管大规模强拆报刊便民亭。看来,合法非法的关键并不在于有没有法,而是如何执法、执谁的法?同样是路,差距咋就那么大呢?石家庄市委门前的“溜光大道”,没有毕姥爷,出租车就愣是不让上。
    理论给了我们说理的可能,我们却用来抬杠。西谚里有“阳光底下无新事”的说法,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长河里,几乎该发生的事情都发生过了,只不过是把马褂换成了西服,南北置换成了东西。奇怪的是,杠不是越抬越少,反而日渐增多。我不在抬杠,就在抬杠的路上,也就成了一种证明存在价值的生活方式。问题也就在吵声杠影里躲猫猫。
    如果一定要给抬杠找个理由,“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貌似很好很强大。于是,从文可效文怀沙,经商当如马明哲。在名利的问题上,一个只可意会,一个不可言传;一个家人欲索赔1亿,一个是从“零薪酬”的道德高地重回数百万底薪的俗世红尘。
    何以解忧?光说不练;人生苦短,欢迎抬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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