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公司”非诚勿注
(2009-02-16 1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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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 陈 仓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出台通知,对促进就业政策进行了五方面突破,取消了个人经营出资限制,出资1元即可注册公司,其中,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残疾人等申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受注册资(本)金限制。(2月13日《新华每日电讯》)
毫无疑问,这项促进全民创业的无门槛政策是难能可贵的,但如果“一元公司”遍地开花,就需要比试诚信、技术和服务等非资金来源的“软实力”了。
一分资本一分信用,实力就是硬道理,企业注册资本数额本是企业经济责任能力的显著标志之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出资额度,企业的资信是用钱说话,用钱财证明。出资1元即可注册公司,“一元公司”的一元资本在市场能有多少话语权?能有多少证明力?“一元公司”何以自立于竞争激烈的市场?何以取得消费者、合作者的信任呢?除了一元资本金,就只能是诚信、技术和服务效能,这些可以称之为“软实力”,也是资金之外的有效信用。有鉴于上世纪几次“下海潮”中出现的种种乱象,我建议想要注册“一元公司”的朋友,一定要先认真评估自己的诚信记录、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非诚勿注,非能勿注,非勤勿注。
“一元公司”的登记背书着三种信用关系,一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许可所赋予的国家公信力;二是经营者个人执行力和职业道德;三是低门槛进入市场的权利和无条件的首次信任。世界上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可以注册“一元公司”,与此同时,企业和企业主将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无限责任。按市场经济惯例,“一元公司”应当按照无限责任公司登记管理,“一元公司”树德立信并非轻而易举,软实力是“一元公司”的立足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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