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骂领导就定罪”决不能成为一种惯例

(2008-09-05 15:01:50)
标签:

杂谈

  ■ 洪巧俊

  这是一条很值得玩味的新闻,讲的是安徽灵璧县一名居委会支书兼主任王涛酒后骂了镇党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最终被公安局以涉嫌“侮辱罪”立案。当地公安机关还将王涛列入了网上追逃名单,而该支书一直在外躲藏,成了一名“在逃嫌疑人”。

  这就告诉人们领导是千万骂不得的,骂领导

就要被治罪坐牢。不过,领导是可以骂老百姓的,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个领导因骂了老百姓而被立案,可见官民之差别。

  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尊严,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虽然王涛有言语挑衅,但是还没有达到情节严重地步,最多只能够算是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可为什么公安部门还要“网上追逃”呢?

  有不少网友说,在美国骂总统都没事,在我们这里骂个镇官就不行。在美国,总统是民选官员,应该受到公众监督,包括挨骂。而看看这里,一个居委会支书这样骂了一次镇党委书记,竟然惊动了县公、检、法、司、人大等多个部门。甚好王涛是县人大代表,要对王涛采取强制措施,还需人大常委无记名投票通过,否则早抓了起来。

  尽管这件事县人大常委投票通过争议很大,但身为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支书的何志中为了“通过”,竟亲自坐镇。这还有什么不能通过的?一次投票不行,再投一次,一直投到通过为止。让人不解的是一个县委书记有多少工作要去做,为何偏偏热衷于一件居委会主任骂镇党委书记的事?用何志中的话回答就是:“今天你能骂镇党委书记,明天你就敢骂县委书记了。”从这件事中,我们看到的是权力操纵法律。

  这是网上流传的E时评,说的是某官员雨天乘车下乡视察,车速过快溅了一农民一身泥水。农民骂曰:“跑恁快,翻死你!”果然车翻人亡。该农民被以“骂翻汽车罪”判刑。是真是假无从考证,但这是告诫人们,领导是无论如何也不能骂的。由此,我想起了《南方都方报》曾报道湖南常德市鼎城区石板滩镇68岁的老人刘富贵到镇政府要求解决生活补贴问题,被镇干部张新国抹了一嘴巴的大粪。镇干部张新国大骂老农刘富贵是“没有喝墨水的老家伙,你跑到这里来,像只狗子叫!”老农回敬他一句:“我是狗,你是狗子的儿!”没喝墨水,且长期生活在乡村的老农讲一两句粗话脏话并不奇怪,可奇怪的是喝了墨水的“人民公仆”还讲这样一口的粗话脏话,还粗暴、恶劣地抹人家一嘴的大粪。

  骂领导被定罪抓捕的事件已是屡见不鲜,似乎已成为一种惯例。如果仅仅因为一两句脏话就要面临牢狱之灾,那么,我们是不是又要回到“禁言”的时代?(相关报道见B1版)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