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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爱国的名义做丑陋的中国人

(2008-05-11 15: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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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王学进

  奥运圣火在见证了广州人的热情以后,还见证了什么呢?且看网友“djddj”在天涯论坛“聚焦奥运”栏目中发表的题为《圣火传递后的广州一片狼藉》的帖子和张贴的两张满地垃圾和一张苗木被踩断的照片就明白。与此同时,先后有多名网友在多个网站论坛上贴出类似主题的帖子,曝光了奥运圣火在广

州传递过程中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诸如市民攀爬大树、踩踏苗木、乱扔国旗等,简直成了一次国人丑习的大展示。(5月9日《南方都市报》)

  可以预计,随着圣火传递范围的不断扩大,类似情形或许还会在其他城市上演。不能说广州市民素质一定比别的地方的市民差,当然也不能说,就一定比其他地方的人强。这关乎人的素质,但又不仅仅关乎素质,内里还有更深刻的因素在。

  我们不妨先假设一下,生活在一座刚刚拿到了国家卫生城市称号的城市里的广州市民,要是在平时,他们会去攀爬大树、踩踏苗木、乱扔国旗和垃圾吗?当然不会。不要说在争取国家卫生城市之前,他们大多会以绅士淑女的标准约束自己,当争得了这一荣誉后,他们更会以做一个文明的广州市民为荣,绝不可能会做出此等的陋行。但此次不同,此次是奥运圣火传递到了广州,市民的爱国热情被空前地激发出来了。这样,市民就有理由以爱国的名义放纵一下自己,爱国无罪,即便做出一些非理性的爱国行为,只要目的高尚,至于手段如何就大可以不作计较,我想,大多数人都会这样认为的,不然,广州就不会出现圣火传递后的不文明景象。

  周幽王点燃了烽火台,是以爱的名义;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是以天下的名义;而广州圣火过后的满目垃圾,是以爱国的名义。但是,类似此种在崇高和神圣的名义下做出不文明甚至野蛮行为,确需要正视。联系到前不久的抵制家乐福事件中,有人提出了理性爱国的口号,是的,国人的爱国热情值得嘉许。毕竟,爱国主义是一种珍贵的情操。但是,那种过分狂热的爱国激情,需要适度和理性的表达,也应体现出国民的成熟性。

  广州市出现的上述陋行,从另一个侧面提醒人们,爱国不是一个可以赦免所有陋行的借口,更不是一个放纵自己、原谅自己干丑事的理由。以爱国的名义做下丑事只会玷污爱国主义精神本身,如要维护爱国主义的纯洁性,就不能把爱国主义当作一个什么都能盛得下的框,以为凡是装进这个框里的所有行为都具有天然的合法性。不是这样的。就像在爱国的名义下不允许打砸抢一样,在爱国的名义下也不允许攀爬大树、踩踏苗木、乱扔国旗,这之间有情与理的界限,也有情与法的区别,逾越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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