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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民的“保护伞”还是算了吧

(2007-12-25 15:57:50)
标签:

杂谈

 

  ■ 杨 

  今年3月,河南虞城县市容管理局为整顿市容,向街头商贩公开销售“保护伞”、小推车,并称买后即不会再被找麻烦。但一段时间后,该局态度突然变卦,买过“保护伞”的小贩也要被迫接受清理。

  怪哉,市容管理局也能向街头商贩公开销售 “保护伞”?本人听过不少怪事,但

市容局卖“保护伞”创收这倒是第一次听说。但话又说回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虞城县市容管理局卖伞,在目前某些公共职能部门利用自身权力捞点外快的大环境下,也实在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而虞城县市容管理局尚且有着“施惠于民”的可爱之处,因为该局负责人说,一块伞布40~50元,加上伞柄是一根钢管,就这一根钢管也值50多元,制作的小车实际成本360元,仅收300元。

  这下我就不得不责怪这些 “刁民”了,这不明摆着得了便宜还卖乖吗?多么可爱而又可敬的虞城县市容管理局啊!你说,虞城城管监制的“保护伞”,有“不再找麻烦”之独家奇特功效,竟然还低于成本价销售,对于那些风里来雨里去的街头小贩来说,应该没有理由对这样的保护伞说不,举双手欢迎还来不及呢。

  但搞笑的是,市容局却突然变卦,本来还说具有“不会再找麻烦”的保护功能就此失效,市容局的出尔反尔让已经购买了保护伞的商贩也被迫接受清理,只能大呼上当。虞城县市容管理局既然能创新卖伞,却不想如此短命的保护伞连个保质期都没有,实在是个“劣质产品”。

  话又说回来,市容局也有为难之处啊,本想着“我的地盘我做主”,买我的伞我就罩着你,可事事难料,难保不会“伞外有伞”,或者是遇到难以抵挡的大风,所以,还请大家体谅体谅。

  本人多事,给虞城县市容管理局出个主意,既然做的是赔本买卖,干脆收摊很明智,作为职能部门,实在丢不起这个人;二来,这种劣质的失效保护伞,据说才销售了不到100把,连商贩都不买账,还是知趣点,不如咱来个限期召回,如此一来,那些质疑甚至有些情绪的人,肯定会感恩戴德,感谢你还来不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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