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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
廉价用药应满足社会普遍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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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6日起,部分通过简化包装、降低成本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的产品正式批准上市。这次确定的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定点生产企业共十家,涉及18个品种。这些品种将通过减少流通环节、直接配送等方式送到社区和农村,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用上质优价廉的药。(昨日《华商报》) 当前,鼓励部分药品企业生产廉价用药供应城市社区与农村,可以有效降低城市社区与农村居民的医疗费用,减轻他们的看病负担,同时对大医院起到分流作用,促进、提高各级医疗卫生资源的均衡利用与整体使用效率。 尽管提倡居民尽可能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看病,但是当前城市社区与农村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质量现状,决定了必定还会有不少患者到城市的大医院就医,在当前看病贵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大多数民众收入普遍不高的国情下,廉价药品应尽可能地惠及更多的患者与民众。 通过药品生产企业简化药品包装、降低药品生产成本,及减少药品流通环节等方式,降低城市社区和农村基本用药的价格。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手段和方式是大多数商品生产企业的一种自觉追求,是市场经济社会中的一种商业常态。如果在一个市场当中,存在着企业有成本降低空间却不降低,能提供更为便宜产品却不提供的现象,说明该市场中可能存在着某些反市场的因素。就当前医疗卫生领域与药品市场而言,只要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有力打击,铲除医疗与药品腐败滋生的土壤,药品与医疗价格的有效降低可以实现。 其实,药品零差价政策不应仅是城市社区与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而且应当在所有的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得以确立,在所有性质的医疗机构得到施行。这是由有病能医属公民一项基本权利及政府所应承担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所决定的。所以,当前向城市社区与农村定点供应的廉价用药,应当逐步实现向所有基本医疗服务领域的过渡,以尽快满足社会对于廉价用药的普遍需求。人们对此充满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