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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讲方言开除”是蛮横“家法”

(2012-05-18 12:27:39)
标签:

“讲方言开除”

蛮横“家法”

杂谈

分类: 我的时评

 

(《长沙晚报》2012年5月18日)


   “讲方言开除”是蛮横“家法”

  曲 

    16日,苏州某论坛上出现一篇题为《在公司一不小心嘴里蹦出几个苏州话,饭碗就没了》的帖子,帖子称,一家公司向员工发布通知:禁止员工在上班时间说方言,违反者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扬子晚报》517日)  

    公司推广说普通话,这是好事,但规定员工一旦说方言,就予以开除,实在是小题大做。而且,翻遍《劳动法》以及涉及劳动关系的法规,都找不到不说普通话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此规定显然违法。这种规定的出台,除了说明公司管理层视法律如儿戏,还说明公司管理上的“家法”情结阴魂不散。

  如今的许多公司和企业,在管理上崇拜“狼性”,使用一整套压制职工的办法来管理公司,既没有人性化的管理思路,又看不到公司的人文底蕴,有的只是强制命令以及绝对服从。尤其是当前用人环境供大于求的状况,更增添了公司用人的主动权,于是,管理上也就毫不客气地“狼性”起来,丝毫不顾及职工的权利与感受,为所欲为。“讲方言开除”就是最好的例证。但无论如何,“家法”都是不能大于国法的。类似的公司与企业,该认真补补法律知识了。

 

http://cswb.changsha.cn/html/2012-05/18/content_36_2.htm

  《长沙晚报》:“讲方言开除”是蛮横“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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