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2012年5月10日)
帮拆迁户理财是越俎代庖
□ 曲征
为了开建森林公园,江苏常州新北区春江镇将启动对2000多户居民的拆迁安置。让拆迁户们意外的是,对补偿金额一无所知的他们,却首先收到了《自愿有偿延期支付拆迁补差款和自愿有偿提前交纳增购房款》的征求意见书。政府表示如果老百姓愿意,可以为他们代管这笔钱,其间的利息为银行存款利率两倍。(《扬子晚报》5月8日)
猛一听,当地政府好像是为拆迁户着想,但是分析起来,却不是那么回事。谁也不能保证,这笔钱不会挪作他用,一旦中间出现漏洞,势必激化矛盾,为不安定埋下伏笔。
这些年,拆迁补偿问题不断,主要原因就是政府在其中扮演了牟利的“中介”角色。即便如镇书记所说,政府管理拆迁补偿资金,利息为银行存款利率两倍,多出的一倍利息依靠财政来补贴,从法理上来讲,也站不住脚。财政资金是纳税人提供的,政府补贴多出的利息,有没有征求纳税人的意见?财政支出应该非常严格,不能想把钱花在哪里,就花在哪里。
政府“帮拆迁户理财”的建议,多数拆迁户不同意,是不难预料的。地方政府要做的,一是及时、公开地告知拆迁补偿金额,二是通过各种形式引导人们正确理财,而不是大包大揽,越俎代庖。更不能用变相强迫手段,迫使拆迁户在意见书上签字。
http://hbrb.cnhubei.com/html/hbrb/20120510/hbrb1730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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