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爱的痴狂,有必要公布于众吗
(2012-03-19 18:51:00)
标签:
爱的痴狂有必要公布于众吗情感 |
分类: 我的时评 |
(人民网、荆楚网2012年3月19日,多家网站转载)
爱的痴狂,有必要公布于众吗
作者:曲征
深爱一个人没有错,爱得发疯、痴狂,也没有错,向自己心仪之人表达爱慕之情,更没有错,问题是,爱是极隐私、极隐秘的事情,充其量是两个人的事,如果表达爱慕,理应向心中的那个“她”表白,比如写求爱信,或者大着胆子对她说声 “我爱你”,有必要张贴“求爱广告”,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吗?
如 今,社会开放了,人性张扬了,当众求爱、当众求婚,力图让全世界都知晓自己深爱一个人的“求爱秀”越来越多,越来越夸张,好像知道“我爱她”的人越多,她 就越幸福、越满足。于是,当众下跪求爱者有之,做巨幅广告求婚者有之,现在又出现了到处张贴“求爱广告”的方式,不知究竟是喜还是忧。爱情是极隐秘、极自 私的事情,一旦公诸于众,那种隐秘感、私密感就荡然无存,爱情也会因此失去了应有的魅力。自古至今,许多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令人神往,但这些爱情故事都只是涉及到两个当事人之间的秘密情感,有些是被后人“不小心”发现而挖掘出来的,没有一个爱情故事是当事人大张旗鼓地贴广告贴出来的。
爱 要大胆说出来,但要有一个限度,一旦越过限度,就会过犹不及,陷入庸俗的境界。“我爱你!”这么美好的句子,竟然贴在垃圾桶、电线杆及沿街店铺的招牌上, 能不庸俗吗?当“我爱你”成为牛皮鲜在大街小巷显摆的时候,不仅引发环卫工人的反感,也会让目击者担心:贴广告者如此作为,会不会弄巧成拙?会不会让那位 自己深爱的人离自己越来越远?
http://opinion.people.com.cn/GB/159301/17428492.html#
http://news.china.com.cn/rollnews/2012-03/19/content_13351007.htm
http://focus.cnhubei.com/original/201203/t2007901.shtml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