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娓娓道来的如水乡愁——叶圣陶《藕与莼菜》写作背景评析

(2020-10-28 12:02:31)
分类: 书评影评

   《藕与莼菜》是叶圣陶散文中别具特色的名篇。写于1923年9月7日,刊于《文学》81期,署名圣陶;1981年11月8日修改而成。叶圣陶(1894-1988),现代作家、儿童文学作家、教育家。原名绍钧,字秉臣,辛亥革命后改字圣陶,主要笔名有圣陶、桂山等。江苏苏州人。代表作品有《隔膜》、《火灾》、《线下》、《城中》、《未厌集》等短篇小说集,以及《倪焕之》,《潘先生在难中》、《夜》、《多收了三五斗》等。主要散文集有《脚步集》、《未厌居习作》,《西川集》,《小记十篇》等。《藕与莼菜》、《五月卅一日急雨中》、《牵牛花》、《春联儿》等是他散文中各具特色的名篇。叶圣陶还是中国现代童话创作的拓荒者。童话集《稻草人》、《古代英雄的石像》。
   1921年,叶圣陶与沈雁冰、郑振铎等人发起组织“文学研究会”。“九·一八”事变之后,积极参加爱国抗日活动,发表了《多收了三五斗》等著名的短篇小说,技巧日臻圆熟。抗日战争爆发后,辗转到四川工作和生活,写作以散文和文艺评论为主。
   这篇散文,作家通过怀念故乡的藕与莼菜,表达了其对故乡的深切怀念以及对于故乡人民的热爱。通篇感情朴实,意趣隽永。作者善于将洁净的语句表现在朴实的感情之中,显示出清淡隽永的情趣和平朴纯净的气息。语言朴实凝炼,明晰纯净,生动流畅,富有较强的表现力。整体上具有一种朴素而实在、优美而自然、淡泊而隽永的艺术风格。
   1922年,作者的第二个孩子将要出生了,便于该年秋初从故乡角直搬回苏州市。这年叶圣陶已经有两个孩子,大儿子至善四岁半,女儿至美刚出生。1923年春,叶圣陶迁居上海,由朱经农介绍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同顾颉刚合编国文教科书,此地离作者故乡更远了。此文写于1923年9月7日,当时作者迁居已上海半年左右,睹物(薄片的雪藕)思乡,情绪的一时涌现而作。全文结构设计巧妙,以明暗双线交织推进,明线写藕与莼菜,暗线抒发思乡之情。又通过故乡的特产与城里相比,使怀念中的故乡形象更加立体、丰满。全文语言平实、质朴,如行云流水般娓娓道来,展现出作者较高的写作功底。《藕与莼菜》是叶圣陶散文作品中较为典型的描写乡愁、乡恋、借物抒情的美文,多次被收入中学教材。
   1923年叶圣陶写《藕与莼菜》这篇散文,是他第三次离开苏州家乡,到了上海并准备在此定居的时候。初到上海的作者其实并不适应这座繁华大都市的喧嚣和热闹。特别是这里过于拥挤低矮的民居,像墓碑丛林一般的居住环境,大清早就嘈杂不堪的牌九麻将和喧嚣吵闹的噪音。十里洋场的声色犬马和悬殊的贫富差距造成的民生百态也令他颇不适应,所以对上海难免有一种无法融入而只是客居的感觉。作者在文中拿故乡的土特产藕与莼菜与“城市”里的相比,隐隐有城乡二元对立的立意,体现作者复杂的思想文化意识。一方面“五四”以来的时代变革推动着知识分子普遍向往并主动追求有别于传统封建文化的民主科学进步的现代文化思潮,但另一方面在直面现代都市初期又会感到慌乱和不适,从而引发某种不自觉的精神收缩和传统乡愁。

附:《藕与莼菜》原文

   同朋友喝酒,嚼着薄片的雪藕,忽然怀念起故乡来了。若在故乡,每当新秋的早晨,门前经过许多的乡人:男的紫赤的臂膊和小腿肌肉突起,躯干高大且挺直,使人起健康的感觉;女的往往裹着白地青花的头巾,虽然赤脚,却穿短短的夏布裙,躯干固然不及男的这样高,但是别有一种健康的美的风致;他们各挑着一副担子,盛着鲜嫩玉色的长节的藕。在产藕的池塘里,在城外曲曲弯弯的小河边,他们把这些藕一再洗濯,所以这样洁白。仿佛他们以为这是供人品味的珍品,这是清晨的画境里的重要题材,倘若涂满污泥,就把人家欣赏的浑凝之感打破了;这是一件罪过的事,他们不愿意担在身上,故而先把它们濯得这样洁白了,才挑进城里来。他们要稍稍休息的时候,就把竹担横在地上,自己坐在上面,随便拣择担里的过嫩的藕枪或是较老的藕朴,大口地嚼着解渴。过路的人就站住了,红衣衫的小姑娘拣一节,白头发的老公公买两支,清淡的甘美的滋味于是普遍于家家户户了。这种情形差不多是平常的日课,要到叶落秋深的时候。
   在这里上海,藕这东西几乎是珍品了。大概也是从我们的故乡运来的。但是数量不多,自有那些伺候豪华公子硕腹巨贾的帮闲茶房们把大部分抢去了;其余的便要供在较大一点的水果铺里,位置在金山苹果吕宋香芒之间,专待善价而沽。至于挑着担子在街上叫卖的,也并不是没有,但不是瘦得像乞丐的臂和腿,便涩得像未熟的柿子,实在无从欣羡。因此,除了仅有的一回。我们今年竟不曾吃过藕。
   这仅有的一回不是买来吃的,是邻舍送给我们吃的。他们也不是自己买的,是从故乡来的亲戚带来的。这藕离开它的家乡大约有好些时候了,所以不复呈玉样的颜色,却满被着许多锈斑。削去皮的时候,刀锋过处,很不爽利。切成片送入口里嚼着,有些儿甘味,但是没有一种鲜嫩的感觉,而且似乎含了满口的渣,第二片就不想吃了。只有孩子很高兴,他把这许多片嚼完,居然有半点钟工夫不再作别的要求。
   想起了藕就联想到莼菜。在故乡的春天,几乎天天吃莼菜。莼菜本身没有味道,味道全在于好的汤。但这样嫩绿的颜色与丰富的诗意,无味之味真足令人心醉。在每条街旁的小河里,石埠头总歇着一两条没篷船,满舱盛着莼菜,是从太湖里捞来的。当然能得日餐一碗了。
   而在这里上海又不然。非上馆子就难以吃到这东西。我们当然不上馆子,偶然有一两回去叨扰朋友的酒席,恰又不是莼菜上市的时候,所以今年竟不曾吃过。直到最近,伯祥的杭州亲戚来了,送他几瓶装瓶的西湖莼菜,他送给我一瓶,我才算也尝了新了。
   向来不恋故乡的我,想到这里,觉得故乡可爱极了。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起这么深浓的情绪?再一思索,实在很浅显的:因为在故乡有所恋,而所恋又只在故乡有,就萦系着不能割舍了。譬如亲密的家人在那里,知心的朋友在那里,怎得不恋恋?怎得不怀念?但是仅仅为了爱故乡么?不是的,不过在故乡的几个人把我们牵着罢了。若无所牵系,更何所恋念?像我现在,偶然被藕与莼菜所牵系,所以就怀念起故乡来了。
   所恋在哪里,哪里就是我们的故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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