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风流遭索3千 拒付被捅重伤
(2012-05-18 05:20:54)
标签:
老枪lq深圳嫖客遭索重伤北京车展门票张丽莉甄嬛体月薪赏花杂谈 |
分类: 老枪lq杂文系列 |
深圳一嫖客风流后遭索3000元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晚报 作者:赵东眉 陈建深)
深圳晚报讯(记者赵东眉通讯员陈建深)未谈好嫖资,事后被卖淫女漫天要价,协商不成惨被卖淫女男友捅成重伤。近日,罗湖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某。
今年2月28日晚,被害人郭某将卖淫女金某带到酒店开房。次日凌晨1时30分许,二人发生完性关系后,郭某才想起询问金某价钱,哪知金某竟要3000元。郭某反驳“公价才500”。两人无法协商一致,争执不下。金某遂打手机叫男朋友李某过来帮忙,郭某气愤不已将金某的手机折断。嫌疑人李某到达酒店后,要求郭某赔偿金某损失,并推搡郭某。郭某恼羞成怒,用房间内的烧水壶、水杯袭击李某,李某遂用随身携带的匕首连捅了郭某腹部两刀。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郭某身受重伤。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嫖客郭某、卖淫女金某分别予以行政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2、卖淫女金某的男友李某将郭某捅成重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规定,法院可依法判处李某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