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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与妓女的错位

(2009-05-22 0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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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转让

出版

明星

妓女

社会

分类: 老枪lq杂文系列

 

   “明星”与“妓女”的错位

 

中国老枪lq的博客》编者按:近日,一游客在鄙人发表在某论坛的小品《找对象》上高谈阔论,讽刺幽默几乎“登峰造极”……现编辑刊登出来,供各位网友“口诛笔伐”,“批评”“批判”(标题是鄙人加的)。

 

    这世上还不只是婚姻的错位呀!

    很久很久以前的中国呀,那时天空是蓝的,肉是可以放心吃的,坏人是怕好人的,法庭是讲理的,结婚是先谈恋爱的,理发店就是理发的,浴室是给百姓洗澡的穿裤子是要穿裤带的,药是可以治病的,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学校是教书育人的,照相是要穿衣服的,欠人家钱是要还的,庸人是不能当领导的,卖狗肉是不能挂羊头的,警察是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的。

    现在--——教授摇舌鼓齿,四处搂钱,越来越像商人;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教授。医生见死不救,草菅人命,越来越像杀手;杀手出手麻利,不留后患,越来越像医生。明星卖风弄骚,给钱就上,越来越像妓女;妓女风情万种,楚楚动人,越来越像明星。警察横行霸道,欺软怕硬,越来越像地痞地痞各霸一方,敢做敢当,越来越像警察。新闻胡编乱造,无中生有,越来越像流言;流言有根有据,基本属实,越来越像新闻。

 

                             200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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