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生杀大权”没有桎梏

(2009-03-07 10:27:03)
标签:

版权转让

出版

法律

案件

电视剧

分类: 法律/生杀大权内的x档案

                        “生杀大权”没有桎梏

 

       我的《生杀大权内的x档案》在《新浪网》“中国老枪lq的博客”中发表半年多来,已有100多位博友发表热情洋溢、情真意切的评论,一青年博友在我的博客中留言:“我大二的刑法老师曾说自己选择刑法是因为想获得更多的经历来补充自己写作的源泉。受他的影响,我也选择刑法。”“看完你的大作,才发现我自己的圈子太狭隘了!我是一直没有走出大学应试教育桎梏的人,所以写出的东西都是无关痛痒的文字,而不是文章!”“拜读您的文章了!”

       看完青年朋友的留言,我感触颇深。

       首先为青年朋友“认识”写作而高兴。写作写什么,其实,就是写情感、写人生。

       第二,为青年朋友看重法律而鼓舞。我是一个“老政法”,多年的实践告诉我,法律看起来是枯燥无味的,同时,又丰富多彩,其乐无穷。她可以使你的思想深邃、你的人生神秘、你的作品深刻。当你将刀光剑影、充满悬念的法律故事展示在读者的面前,一定能够引人入胜,甚至拍案叫绝。

       第三,为青年朋友能把人生“经历”作为“写作的源泉”而庆幸。朋友说我的这个作品是“大作”,其实,我写的就是自己的“亲历”,应用的是没有桎梏的独特的形式,虽然谈不上“大作”,但揭示的却是人们普遍关注的“大问题”。

       愿青年朋友早日走出“狭隘的圈子”,走出“大学应试教育的桎梏”,写出富有个性特色的好作品来。

 

    特别推荐:

    生杀大权内的x档案          裸女一夜两次情引发的疑案

    神秘的“太空情人”      婚姻重组畅想曲

    他是人间第一“情种”      情场、官场面面观

    “第三只眼”看世界           笑谈轻松成功

    原创处女                        情案汇(美女情与蹊跷案)



去往论坛浏览此文章,参与讨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