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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黑猫警长”不再有烦恼

(2008-08-29 05:45:32)
标签:

老枪lq

法律

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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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老枪lq杂文系列

     让“黑猫警长”不再有烦恼

 

“白猫黑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这是一代伟人的一句至理名言,应该说,是无比正确的。然而,理论毕竟是理论,与实际有着“十万八千里”之遥。你瞧,在现实生活中,在不少地方,不抓老鼠的猫才是“好猫”:比如环保部门,正如一个省的分管环保工作的副省长所言,本是地方政府抓老鼠的“猫”,而其却不去抓老鼠,任环境污染的“黑鼠”肆意横行;公安机关,是依法惩治犯罪、捕捉为非作歹鼠辈的“黑猫警长”,而在不少地方,“黑猫警长”们对一些特殊地方的“老鼠”却不敢去抓。比如,对政府“重点保护”的部门、企业,哪怕是恶“鼠”当道,也视而不见。再如。检察机关的反贪部门,是依法惩治腐败,抓“硕鼠”的专门机关,但抓不抓“硕鼠”,抓什么样的“硕鼠”?得由养“猫”人来决定,“猫辈”们没有自主权。从这个意义上说,“猫辈”们绝没有“鼠辈”们那般“潇洒”,那般“自由”。

污染企业往往是“纳税大户”,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贡献”,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官员还要“仰仗”着他们,对他们高看一眼,你环保“猫”敢去抓这样的“老鼠”?还是那位副省长分析得好,政府养的“猫”不去抓“老鼠”,除了少数“猫”不尽职外,一些地方政府的官员不让他们抓“老鼠”,是一个重要原因。

污染企业如此,一些地方政府公开挂牌的“重点保护”的部门、企业,就更不要说了,你公安机关去那里抓“老鼠”,岂不是要砸那个地方政府的牌子?若那样,有人可就要断了你“黑猫警长”的“粮”,甚至要摘掉你“黑猫警长”的“帽”!

再说“硕鼠”们吧,那是一类特殊的“老鼠”,虽说它们满身“污垢”,但它们“分量”重,“本领”大,有的甚至能够“通天”。你抓了它,就有可能“影响”当地的“稳定”,“破坏”那里的“经济发展环境”。这个“帽子”你戴得起?

……

看来,不解决养“猫”人的问题,还有谁敢去抓“老鼠”?除非真正的“傻帽(猫)”!

奉劝一些地方政府官员,还是要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让“黑猫警长”们不再有烦恼!

否则,人民不答应!党纪国法不允许!

 

 

          

                                                                200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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