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黑土地变“姓”
(2008-07-29 05:4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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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黑土地”的形成,据有关专家推算,经过了一亿多年,由于当代人的过度开发,这片“黑土地”将有可能变成“黄土地”,姓“黄”,而不姓“黑”了。而要将“黄土地”再变成“黑土地”,则需要三亿多年的时间。还有太湖、巢湖水的一度“变味”;天池、滇池的一再“瘦身”;我国50多座城市地面的逐步沉降……这一“变”、一“瘦”、一“降”之间,无不凝集当代人的“辛勤汗水”,留下当代人的“英雄足迹”。
东北“黑土地”面临变“姓”等令国人十分关注的重大问题,是历史对当代人敲响的警钟,是大自然对我们的惩罚。我们将要、实际上已经自食了苦果。
一些专家在谈及这个重大问题时,极其严肃地说,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要有正义感、责任感,应该讲,说得很好。正义感和责任感,这是道德的层面,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一些人的见利忘义,见钱眼开,搞掠夺性、破坏性的开发,都可以从道德的层面上找到原因。鄙人以为,除此以为,还必须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大家知道,包括东北“黑土地”等自然资源是当代人从祖先那里继承的宝贵遗产,而继承必须保护,这既是权利,更是义务。否则要受到“历史大法庭”的判决。从法律的层面上看,任何权利都是相对的,是“有限权利”和“相对权利”。当代人在继承祖先遗产这个重大的法律问题上,将权利的无限扩大化,是对权利的滥用,是对法律的藐视和践踏,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正如一些法律专家所说,当代人已经从“权利人”变成了“债务人”—欠了子孙的债。
人们在经济交往中,难免会产生一些债权、债务。而要主张债权,偿还债务,既要靠诚信,更要靠法律。古人仁:“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鄙人以为,这里的“义”,就是“道义”和“信义”,也包含了我们现在所说的“诚信”和“责任感”;“经”,自然就包含了当代人所说的“法律”的层面。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一些债权、债务,大都是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下解决的。然而,有一种债务,比如,当代人欠子孙的债务,却是一种无法偿还的债务。这得引起世人的高度警醒。
人们经常这样说,我们这一代是“富于开拓”的一代,是“奋发有为”的一代。我们的“开拓”,我们的“有为”,难道是只要“权利”的享有,不要“义务”的履行?难道是只要“继承”,不要“保护”?
倘若任其这样“开拓”、“有为”下去,当代人恐怕既要愧对祖先,又要愧对子孙,终将成为历史的罪人。
必须尽快拿起“法律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