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蓬莱阁上签约忙
话说“猪八戒”在“天界法庭”出尽了洋相,不仅一贯调皮耍泼的“猴哥”对其百般奚落,就连平时老实乖巧的“沙和尚”也对他千般讥讽。
遗憾的是,“天界”没有“地洞”,不然,他早就钻下去了。
“天界法庭”经过开庭审理,作出庄严的判决:……根据“天界仙法”第44444条之规定,猪八戒必须在30天内,将其擅自更改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天地酒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由“地天酒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恢复为“天地酒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正视听,以肃天规。否则……
这八戒明知是自己一时糊涂,触犯了天条、天规,可又暗中在为自己找理由:俺老猪也是被迫无奈,“天地酒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让人事先抢注了,俺又有什么办法?但他更清楚,“天界法庭”的判决是没有价钱可讲的,必须不折不扣地依法履行。
“这如何是好?”
正当“”伤透了“猪脑袋”,处于万般无奈之时,A翠兰从“地界”发来了电子邮件,欣喜地告诉他,当地政法部门已经查清了B翠兰的所有犯罪事实:她既是制造新婚之夜人命案的元凶,又是抢注“天地酒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始作俑者——其目的是给“猪八戒”制造麻烦。
从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看,她的后面可能有高人在操纵……由于B翠兰构成刑事犯罪,她抢注的“天地酒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被工商行政部门依法撤消。
“猪八戒”看罢翠兰发来了的电子邮件,喜出望外,带着巨额资金,一个筋斗回到了高老庄。对B翠兰担任公司总裁期间,公司对外所欠款项全部清偿,“天地酒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重新注册,一时间,天上人间,皆大欢喜。
再说“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天地酒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被恢复了“名誉”后,“猪八戒”就甩开了膀子,拉开了架势,搞了几个大动作。首屈一指的要数公司的新闻发布会。
为了显示与众不同,“猪八戒”把新闻发布会的地点特意选择在蓬莱阁上,那可是仙人集聚的地方,烟雾缭绕,仙气实足。
那天,前来参加新闻发布会的不仅有各地的重要官员,还有西方一些国家的商贾政要,一些高科技行业的领军人物,以及世界500强的代表。
新闻记者更是蜂拥而至,云集蓬莱,各显风采,各领风骚。
高老庄也应邀派代表参加盛会。
新闻发布会后,“天地酒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各位来宾举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参加签约仪式的有“天地酒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各地开办连锁店的客户,有跨国公司的代表,还有两个极其特殊的“人物”,不过,他们的身影是“凡人”所无法看到的,也不知是暗中前来给“猪八戒”来助兴,还是另有图谋……
2007年11月12日
(十四)“老猪”会见“老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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