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不速之客
话说B翠兰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地天酒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总裁,掌管了公司人、财、物及公司经营的一切大权后,又立即着手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实施自己多年的“飞天”梦想。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
正当她踌躇满志之时,一个不速之客的突然造访,把她从“天堂”带进了“地狱”。
那是一天上午,她正在公司总裁办公室逍遥自在,想入非非,突然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
打电话的是一位男士,恳请拜见翠兰总裁,声称有要事相告。
听语气,还言真意切的。
B翠兰本想摆摆“谱”:“我堂堂的一个总裁,是你想见就能见的?有事去找我的秘书!”可是,话尚未说出口,一位风度翩翩的男士就走进了她的办公室。
来人声称最近手头有点儿紧,要向她“借”200万元。
B翠兰听后一愣,再看看不速之客的模样,刚才还是高不可攀、总裁气实足的她,不禁魂飞胆丧、不知所措。
原来,来人和她曾经有过一桩特别“生意”上的往来。
几乎是决定她的命运的一桩大“买卖”!
然而,B翠兰毕竟是B翠兰。
见“不速之客”单枪匹马,她马上镇静下来,拿起桌上的电话。
她要此人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
“小样的,你也不睁眼看看坐在你面前的是什么人!”
可是,此话尚未出口,电话也未能打出,狂傲的她就象一堆烂泥,便瘫倒在地。
“不速之客”按住她的电话,从容地说道:“我那俩个兄弟还在那儿等消息,若是见不到人和钱,他们就要到公安机关投案自守了。”
看你还能有什么招?
他们约定下午3点在野马山寨见面。
“不速之客”“命令”B翠兰:“人到款到,200万元一分不能少!”
B翠兰只得乖乖地听命。
使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B翠兰向“不速之客”交付200万巨款时,公安机关把他们逮了个正着。
B翠兰先是一惊,但很快便镇静下来:“警察同志,他勒索我。”
“对不起,你得同我们走一趟!”
“我是八戒先生地天酒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总裁,是市、县政府重点保护的对象,你们不能随便把我带走。”
“我们要抓的就是你!”
其实,自“新婚之夜人命案”发生后,当地公安机关就把B翠兰作为重点怀疑对象,置于他们的监控之中。
公安机关经过突审,搞清了B翠兰的真实身份。
她是高家庄而不是高老庄的翠兰,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她雇请三名杀手,在“猪八戒”与高老庄的翠兰举行婚礼的头天晚上,将翠兰俏悄地劫走,然后,又利用自己与翠兰的长像达到几乎能够以假乱真的程度这个特别“优势”,潜入高太公的家,冒充起高太公的女儿翠兰,与“猪八戒”堂而皇之地成婚……
然而,她又为何要加害自己的父亲高老公呢?
别急啊,"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请相信,随着案件的进一步审理,一定会真相大白。
2007年11月5日
(十)突发奇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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