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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是违法行为

(2017-03-06 04:00:36)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是违法行为

当今,中央巡视组进驻北京大学,即将发布公告,开启专用信箱以及联系电话等。

老翁利用挂号信函表达个人诉求,受国家法律保护,尤其是给中央巡视组寄发的挂号信函反映情况,他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此话不是无的放矢,事先需要说明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侵犯通信自由罪)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毁役。”

袁萌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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