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 老翁谈人生(328):网络空间的主体是谁?
(2017-01-08 06:11:37)80 老翁谈人生(328):网络空间的主体是谁?
在过去,“网民”多半是虚拟的。国家实施网络空间管辖基本法之后,全部推行实名制,网络空间主体的责任与义务都明确了。在法律意义上,网民成了名副其实的网络空间主体。
经过十多年的高速发展,我国网络空间具有越来越强的公共性意义。网络空间成为当代中国公共空间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推动着中国的民主政治进程。 而网民——网络空间的主体——从“私民”到“公民”的转变是网络空间中最重要的公共性走向。
近日,在批判网络违纪派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作为网络空间主体的科普与普法作者的法定地位得不到必要的尊重与理解,其智力创作作品被随意删除、屏蔽。今后,有了网络空间管辖基本法,批判网络忘违纪派就有了法理根据了,不怕别人说三道四。
此刻。在我的耳边似乎响起了网络空间的“国际歌”,这是最后的斗争,…
袁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