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1日起,在我国政府软件采购中,永中集成Office的自主创新优势将不复存在,怎么办?
6月30日,我国财政部发出通知,明文规定:各级政府采购人停止执行政府采购优先自主创新产品的规定。财政部通知称,自2011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的三个文件。这三份文件分别是《自主创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该系列文件于
2007年4月颁布实施,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实施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此次发出通知并没有解释停止执行的原因,只表示是“经研究决定”。对此决定,我们坚决拥护,坚决执行,而不必过问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不必胡思乱想)。我们应该关心的问题是:失去了自主创新的产品优势,在政府软件采购中,永中集成Office应该怎么办?
我们应该看到(或者承认),虽然我国目前仍然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但是,我们的经济发展了,我们的国家强大了。在目前情况下,国内的软件企业不应该再躲到政府的怀抱中继续“吃奶”,以图生存。我们的软件企业要敢于拿出真正过硬的软件产品来,与微的软软件产品直面“硬碰硬”比试比试,为此,我们的国内软件企业首先要有这个必胜的“气势”,要站得住,腿不能发软,甚至不断地哆嗦。从此以后,在政府软件采购中,国内软件企业想依靠政府政策支持而占据市场优越地位的想法(或市场策略)不再灵验了。
我们应该相信,永中集成Office,经过十年的摔打磨练,现在已经初步站稳了脚跟。今后,永中集成Office应该继续发挥其内在系统集成架构的优势,与微软展开市场周旋,去争取(实质上,是夺取)最后的胜利。我相信,时间会证明这一点。
说明:请见6月30日《新世纪》网站转载的“财新网“记者徐明写的新闻报道:”政府采购优先自主创新产品规定停止执行”。另外,《新世纪》在转发此文时,附加一个小标题目:“概因原规定部分内容曾引发美国等异议”,对此,我们不必管它(或细究),政府自有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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