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所谓“微软模式”是指“pay-per-use
model”(“按使用付费模式”),一般而言,一套软件只许配一台计算装置使用,否则,属非法使用(称为“盗版”)。微软知道,打击盗版很累人。怎么办呢?
2007年6月,微软下决心转型(秘密地进行)。实际上,直到去年圣诞节前夕,微软首次对外宣布:微软申请了“pay-as-you-go
model”(“计量付费模式”)的技术专利(No.
20080319910),外界一片哗然。微软说,应当有一种使用软件和访问硬件的“计量技术”(to
meter),以便用户“按实际使用”的计量来付费,原则是多用多付费,少用少付费。比如:使用文字处理,每小时需付费1美元,而玩网络游戏(CPU很忙),则每小时需付费1.25美元。微软的这项“模式专利”实际上是为微软的“Cloud计算”预备的,是一种面向未来的经营模式。
好事多磨。过了几天(今年元月3日),媒体(electronista编辑,Shirley)披露,美国专利商标局(PTO)最终拒绝了(rebuffed)微软的申请,驳回申请的核心理由是:too
broad and too
familiar。这一突如其来(abrupt)的拒绝粉碎了微软的美梦。有人说,即便微软花钱买通PTO官员,批准这项专利,IBM也会出面反对,加以阻止,因为,IBM在大型计算机上早已采用这种模式。(注:微软申请“pay-as-you-go”模式专利被拒一事,数日之内就被全球媒体直接引用60,800次,截至元月9日清晨)。
微软此举实质上等于宣告微软传统模式的终结(盒装软件模式has run
out)。毫无疑问,无论这项“经营模式”专利是否真的成为一项“技术专利”,这项微软经营模式的转型却是Bill Gates和Steve
Ballmer企图再次创造历史的重大创举。在新的一年里面,我们祝愿微软继续大步向前。
(说明:因故搁笔数日,请大家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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