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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F发威,把Cisco扭送法庭

(2008-12-14 05: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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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自由软件作者编写软件程序的意图就是允许他人自由使用(比如,研究、改写和应用等),就好像实验室里面的科学研究成果,公开发表,以期获得(多人的)反馈,继续提高软件程序的品质和性能。在这些人看来,软件源代码就是程序逻辑思想的符号(文字)载体,应该公之于众,以便相互交流。但是,这些程序不是没有版权的,一般而言,程序作者都自愿委托(entrustFSF(“自由软件基金会”)代为管理,自己免得劳神。

         多年以来,FSF都是根据“以和为贵,息事宁人”的态度,对于那些违反自由软件程序作者良好意愿的(尤其是商业牟利)行为提出警告,劝其改邪归正,点到为止。因此,在过去很长时期内,FSF从未有过把什么人扭送(haul)法庭的历史记录。最典型的例子就是CiscoLinksys路由器,Cisco违反(GPLLGPL)规则,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从2003年开始,FSF就和Cisco交涉,劝其端正态度。CiscoFSF的警告根本不当回事情,不予理睬。至今,5年过去了,FSF终于发火了,委托“SFLC”(“Software Freedom Law Center”)把Cisco扭送(haul)到法庭,以便对簿公堂。FSF要求法庭禁止(enjoinCisco继续侵权,并且交回(turn over)多年来盈利所得。这下子,Cisco可傻眼了。

         我们要问,Cisco到底侵犯了FSF的什么权利呢?一句话,Cisco截住了自由软件的传播通道,不允许他的用户继续改进软件程序,而且以此获取自己的商业利润。很明显的事实是,基于自由软件(不好意思,这里指的就是开源软件)的“国产化”,也阻断了自由软件的传播通道,同样地,就是侵犯了FSF的权利。迟早有一天,FSF会来(比如,北京、深圳)找您(并且算总帐)。因此,我们应该关注FSFCisco的侵权官司,实际上,这是一次维权预演,热身活动,好戏还在后头。

         听说,“核高基”计划“的基础软件重大专项”就要开始执行,国家为此要投入很多钱。我仔细查看“项目申报指南”,许多项目实质上都牵扯到LinuxOpenOffice.org,前者要求遵守GPL规则,后者要求遵守LGPL规则,弄得不好,将会跟Cisco的侵权犯规下场一个样,而且还要连累国家。我们不得不慎重对待。

         微软打软件盗版,FSF打侵权官司,目的都是一样的: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第三方的侵犯。我们支持微软打击盗版的维权行为,我们也要支持FSF打击侵权犯规的维权行动。当今,商业软件和自由软件的边界越来越清晰了。两者可以包容(互操作),但是,两者不可越界。软件“国产化”的提法,当然不错,但是,请不要涉及自由/开源软件。我认为,自启动U盘是自由软件传播的极好载体,有人对此非常反感和厌恶,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喜欢乌托邦(Ubuntu)的真实原因就是:它的官方网页公开声明乌邦托是自由软件,而不是羞羞答答地自称“开源软件”。实际上,开源软件的第一要义就是软件可以“自由地再分发”,而不是软件的源代码对外开放。有人说,水清则无鱼,混水好摸鱼。我就想在清水中养鱼,请诸位多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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