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工信部和科技部官方网站上正式公布了“核高基”重大专项2009年课题申报的通知(指南)。根据《中国经营报》记者董军近日发表文章“数亿资金扶持基础软件,国内厂商疯狂争夺”的披露,这次每个“基础软件”重大专项的中央政府扶持资金的数额都在1,000~3,000万人民币之间,加上地方政府的等比配套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好的”专项有望获得近1亿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一个开发团队只有1~2百人的企业,两年之内都不知应该怎么花掉这笔钱。
记者董军在该文的最后一句话引用了中文2000总经理胡才勇的一句话:“这笔钱对于我们企业经营状况有很大的帮助,我们非常希望能够得到。”在此,人们不禁要问,政府的这笔专项巨资(经费)是用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的?如果是这样的,倒不如拿这笔钱新建一个专营“基础软件”的企业更好,或者购买100万个自启动U盘发给每一位大学生更有意义。
11月14日,倪光南院士发表文章,题为“深入解析“核高基”国家重大专项”,指出“重大专项”主要就是针对“红海”的战略。所谓“红海”是指,业已存在血腥竞争的既有市场空间。倪院士在该文中提到,微软和Intel就在“核高基”重大专项所涉及的“红海”之中。我们把话说白了,“核高基”就是对着他们(微软和Intel等跨国公司)干的。如果事实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我的善意提醒是什么呢?
通观“核高基”重大专项申报指南,离不开Linux内核这个基石。我们要明白,当今,Linux内核程序源代码的71%是各个跨国IT
巨头(IBM、Intel 、红帽、SUN和HP等)聘用专职工程师开发的,已远非以往“散兵游勇般”的自由个人的集体创作(程序作品)。在“核高基”计划实施过程中,我方一不留神,违反了Linux内核的使用规则(例如不提Intel的某某人对Linux内核的代码贡献),根据新版GPL
3.0以及今年8月13日美国最高法院有关违反自由软件使用许可规则的判决(案例),在必要时,Linux内核开发者(以个人名义)向国际法院(这里设想有这种法律救济机构)提起法律诉讼,法院可以立即向被告方发出“禁止令”,那时,一切就呜呼哀哉了!
我认为,在“核高基”重大专项申报指南的“基础软件产品方向”栏目中,将“开源软件”(“Open Source”)误写为“开放源代码”软件是不严肃的,“开源软件”的第一条件(要件)就是“Free
Redistribution”(“自由地再分发”),而不仅仅是“源代码开放”(根据国际OSI的官方定义)。我们搞基础软件建设,很有必要。但是,不要拿着人家的东西(比如Intel员工的Linux内核源代码)转身再去敲打人家。一套Linux发行版的价值108亿美元,微软在华投入又要增加10亿美元,比较而言,我们拿出10亿人民币又算得了什么呢?另外,我(很)不赞成拿国家的钱来“改善”(尤其是私营涉外)企业的经营状况。
(注:基础软件重大专项的“桌面操作系统”课题完全不提与微软Windows系统的“互操作性”是不对的,也是不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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