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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说欧盟对微软垄断行为的裁决

(2007-09-20 08:58:04)
标签:

IT/科技

袁萌

微软

欧盟

反垄断

    9月17日,欧洲初审法院做出最终裁决,支持欧盟在2004年发布的关于微软“反垄断案”(“Antitrust Case”)的裁决。最终裁决书共计244页,指责微软进行市场垄断的行为主要有两点:
    1、微软拒绝向竞争对手提供“互操作信息”,并且授权他们使用这些信息去开发和发布在服务器市场上与微软(产品)竞争的产品;
    2、微软把媒体播放器与Windows PC操作系统进行捆绑。
    欧盟明确要求微软向任何希望开发和发布服务器操作系统的组织公布用于服务器之间相关通讯协议的“说明文本”,并且在欧洲出售不捆绑媒体播放器的Windows操作系统。这说明了什么?
    欧盟的最终裁决清楚地说明一点:在反对、制裁市场垄断行为时,反垄断法(Antitrust Law)的等级要高于知识产权保护法。欧盟就是敢于叫微软拿出自己的“知识产权”,以便保证欧洲市场的公平竞争。这一点,欧盟法院毫不含糊、毫不手软、毫不留情,为全球各国树立了榜样。我们要赞扬欧盟法院大法官Bo Vesterdorf先生的勇气和胆识,做出了如此重要的最终裁决。
    中国的“反垄断法”的基本精神和“世界反垄断法”的主流是一致的,从今以后,微软(不是别人)在中国境内再拿“知识产权”说事,掩盖其市场的垄断行为,恐怕是行不通了。陈永正及时走人(离职)算是非常聪明的。在中国,微软“倒霉”要开始了。
    (注:在美国和中国境内,对此判决有人出来为微软“叫屈”,是没有道理的。请君细细阅读一下欧盟的判决书,醒醒吧!)

 

袁萌   9月20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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