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史记评晁错之失

(2014-05-12 12:22:19)
标签:

大漠霜天

史记

汉书

晁错

袁盎

分类: 读书

史记评晁错之失

 

大漠霜天

 

    在阅读《史记》《汉书》时,笔者觉得对晁错的评论,班固的评论还是比较公正的,太史公的评论稍有一点偏失之处。另外,在《史记》中,司马迁对晁错的评论还稍有矛盾之处。

    太史公曰:袁盎虽不好学,亦善傅会,仁心为质,引义慷慨。遭孝文初立,资适逢世。时以变易,及吴楚一说,说虽行哉,然复不遂。好声矜贤,竟以名败。晁错为家令时,数言事不用;后擅权,多所变更。诸侯发难,不急匡救,欲报私雠,反以亡躯。语曰“变古乱常,不死则亡”,岂错等谓邪!(《史记卷一百一•袁盎晁错列传第四十一》)

    太史公曰:吴王之王,由父省也。能薄赋敛,使其众,以擅山海利。逆乱之萌,自其子兴。争技发难,卒亡其本;亲越谋宗,竟以夷陨。晁错为国远虑,祸反近身。袁盎权说,初宠后辱。故古者诸侯地不过百里,山海不以封。“毋亲夷狄,以疏其属”,盖谓吴邪?“毋为权首,反受其咎”,岂盎、错邪?(《史记卷一百六•吴王濞列传第四十六》)

    笔者认为:司马迁在《史记卷一百一•袁盎晁错列传第四十一》中评价晁错“诸侯发难,不急匡救,欲报私雠,反以亡躯”,实为不确之语;而在《史记卷一百六•吴王濞列传第四十六》中又评价晁错“为国远虑,祸反近身”。比较后一个评论与前一个评论,似稍有龃龉之处。

    赞曰:爰盎虽不好学,亦善傅会,仁心为质,引义慷慨。遭孝文初立,资适逢世。时已变易,及吴壹说,果于用辩,身亦不遂。晁错锐于为国远虑,而不见身害。其父睹之,经于沟渎,亡益救败,不如赵母指括,以全其宗。悲夫!错虽不终,世哀其忠。故论其施行之语著于篇。(《汉书卷四十九•爰盎晁错传第十九》)

    笔者认为:班固在《汉书》中对晁错的评论“为国远虑,而不见身害”“虽不终,世哀其忠”,还是较为恰当的。

    对比一下司马迁和班固对晁错的评论,笔者认为:班固的评论是较为公允的,司马迁的后一个评论与班固的评论是大致一样的。

    司马迁评价晁错“诸侯发难,不急匡救,欲报私雠,反以亡躯”。笔者认为:这个评价是不正确的。欲报私仇的是袁盎,而不是晁错。袁盎保的是自己之身安全,而不是为了国家。袁盎早就知道吴王要造反,或是知而不问,或是唯保自身,装作不知,并可能对中央隐瞒了吴王的一些劣行。袁盎的态度和做法,或多或少地助长了吴王的造反。

    袁盎徙为吴相,辞行,种谓盎曰:“吴王骄日久,国多奸。今苟欲劾治,彼不上书告君,即利剑刺君矣。南方卑湿,君能日饮,毋何,时说王曰毋反而已。如此幸得脱。”盎用种之计,吴王厚遇盎。(《史记卷一百一•袁盎晁错列传第四十一》)

    袁盎听从了袁种的建议,隐瞒了吴王为造反而做的一些暗中准备工作,没有向朝廷汇报。所以,“吴王厚遇盎”。袁盎是两面派,只知道保护自身的安全,而没有考虑国家的安危。倘若说袁盎是吴王的帮凶,也是并不为过的。晁错说袁盎知道吴王造反,晁错说的是事实。

    盎素不好晁错,晁错所居坐,盎去;盎坐,错亦去:两人未尝同堂语。及孝文帝崩,孝景帝即位,晁错为御史大夫,使吏案袁盎受吴王财物,抵罪,诏赦以为庶人。吴楚反,闻,晁错谓丞史曰:“夫袁盎多受吴王金钱,专为蔽匿,言不反。今果反,欲请治盎宜知计谋。”(《史记卷一百一•袁盎晁错列传第四十一》)

    袁盎与晁错不睦,但袁盎的确是贪赃枉法,并隐瞒了吴王造反的计划而没有向朝廷汇报。袁盎与吴王虽然不能说是同流合污的,但至少是知而不报的。晁错准备惩治袁盎也是正确的,并不是“欲报私仇”。

    晁错虽说与袁盎不善,然而,当袁盎对汉景帝陈述吴楚反“不足忧”的依据的时候,晁错赞同袁盎的分析并说“袁盎策之善”。(《史记卷一百六•吴王濞列传第四十六》)赞同袁盎的分析,是晁错的公而忘私。晁错为了国家的安危,而没有诋毁自己的私敌的正确观点,晁错是值得赞赏的、钦佩的。

    上卒问盎,盎对曰:“吴楚相遗书,曰‘高帝王子弟各有分地,今贼臣晁错擅适过诸侯,削夺之地’。故以反为名,西共诛晁错,复故地而罢。方今计独斩晁错,发使赦吴楚七国,复其故削地,则兵可无血刃而俱罢。”于是上嘿然良久,曰:“顾诚何如,吾不爱一人以谢天下。”(《史记卷一百六•吴王濞列传第四十六》)

    袁盎的话,是吴王造反理由的翻版。袁盎是站在了吴王的立场上,而不是站在朝廷的立场上。袁盎的话,恰恰表明,报私仇不是晁错,而是袁盎。

    晁错已死,谒者仆射邓公为校尉,击吴楚军为将。还,上书言军事,谒见上。上问曰:“道军所来,闻晁错死,吴楚罢不?”邓公曰:“吴王为反数十年矣,发怒削地,以诛错为名,其意非在错也。且臣恐天下之士噤口,不敢复言也!”上曰:“何哉?”邓公曰:“夫晁错患诸侯强大不可制,故请削地以尊京师,万世之利也。计画始行,卒受大戮,内杜忠臣之口,外为诸侯报仇,臣窃为陛下不取也。”于是景帝默然良久,曰:“公言善,吾亦恨之。”乃拜邓公为城阳中尉。(《史记卷一百一•袁盎晁错列传第四十一》)

    邓公的话,表明了晁错对形势判断的正确:“今削之亦反,不削之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反迟,祸大。”(《史记卷一百六•吴王濞列传第四十六》)

    邓公的话,也再次表明:晁错并没有“欲报私仇”,报私仇的是袁盎。袁盎不但借吴楚造反之机,借刀杀了晁错,报了个人的私怨,而且还欺骗了汉景帝,把汉景帝放到了诛杀贤良的不义之地。梁王的刺客刺死袁盎,是违法的,也是错误的;但刺死袁盎,也算是为晁错报了仇;袁盎即使不被刺客刺死,也是应该被诛杀的。

    “‘变古乱常,不死则亡’,岂错等谓邪!”(《史记卷一百一•袁盎晁错列传第四十一》)“为国远虑,祸反近身。‘毋为权首,反受其咎’,岂盎、错邪?”(《史记卷一百六•吴王濞列传第四十六》)

    “晁错为国远虑,祸反及身。‘毋为权首,将受其咎’,岂谓错哉!”(《汉书卷三十五•荆燕吴传第五》)

    以上对晁错的评价,司马迁和班固的观点大致是一样的。站在个人的角度,司马迁和班固是正确的,就像晁错父亲的观点一样:

    迁为御史大夫,请诸侯之罪过,削其地,收其枝郡。奏上,上令公卿列侯宗室集议,莫敢难,独窦婴争之,由此与错有却。错所更令三十章,诸侯皆諠哗疾晁错。错父闻之,从颍川来,谓错曰:“上初即位,公为政用事,侵削诸侯,别疏人骨肉,人口议多怨公者,何也?”晁错曰:“固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庙不安。”错父曰:“刘氏安矣,而晁氏危矣,吾去公归矣!”遂饮药死,曰:“吾不忍见祸及吾身。”死十余日,吴楚七国果反,以诛错为名。及窦婴﹑袁盎进说,上令晁错衣朝衣斩东市。(《史记卷一百一•袁盎晁错列传第四十一》)

    站在历史发展的角度,晁错是正确的。正是有许许多多像晁错一样的人,牺牲了自己甚至自己的家族,而推动了历史的进步与发展,也带给百姓以更好的生活或者是较为安定的生活。但是,人们(也包括一些历史上的名人)多是关注自身的安危,而不是关注国家、民族和历史的进步与发展。倘若人人都因循守旧,而不去改革或革除不合理的,社会怎么能够进步?

    实际上,对汉王朝初期的稳定和发展,以及汉王朝的长治久安,起了巨大作用的有三个人:贾谊,晁错,主父偃。

    太史公曰:汉兴,孝文施大德,天下怀安,至孝景,不复忧异姓,而晁错刻削诸侯,遂使七国俱起,合从而西乡,以诸侯太盛,而错为之不以渐也。及主父偃言之,而诸侯以弱,卒以安。安危之机,岂不以谋哉?(《史记卷十一•孝景本纪第十一》)

    太史公认为,主父偃是成功的。这当然是正确的。不过,倘若没有贾谊和晁错之前的努力,吴楚七国继续积攒实力,后来的汉王朝与吴楚七国之战,汉王朝能否战胜吴楚七国,还是一个未知。倘若吴楚七国战胜了汉王朝,主父偃的计策又何从得施?

    太史公曰:高祖时诸侯皆赋,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于天子。自吴楚反后,五宗王世,汉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银印。诸侯独得食租税,夺之权。其后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史记卷五十九•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太史公的这个评论,恰恰表明,汉王朝在打败吴楚七国之反后,对诸侯国的控制越来越强,汉王朝的中央权威得到了空前的加强。而太史公陈述的这些史实,也恰恰证明:晁错才是最大的功臣。

    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对汉王朝初期的稳定和发展,以及汉王朝的长治久安,贾谊和晁错是富有远见、识危患于未萌且竭尽心力者,主父偃是顺势而为且依时成功者。倘若没有贾谊的痛哭、晁错的鲜血,主父偃可能也不会成功的;即使成功,主父偃可能也会艰难许多的。晁错的鲜血,换来了汉王朝初期的稳定和发展,也为后来汉王朝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基础。

    所以,史记评价晁错稍有偏失之处。

    (完成于2008年9月28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