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胡适与阿Q的自由观
(2022-04-14 20: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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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胡适与阿Q的自由观
胡适先生的“自由”到底是什么?
胡适曰:“不觉不自由,也就自由了”。
不觉不自由,就是自由。
这样的认识,简直让人大跌眼镜。
这样,自由与不自由,完全成了人的感觉。感觉有就有,感觉没有就没有。就成了与法律、与政治无关,也与社会、与他人无关的纯属“个人”的感觉问题。自由与感觉相比,感觉,人皆有之。而自由,只与感觉到它的存在的人,才有关系。至于感觉不到它的存在的人,如阿Q之类的一干人等,没有人思考和计较它的存在与否。
人的感觉是什么?
一般说,感觉,是客观事物的个别特性作用于人的感觉器官时被感知,在人脑中的反映。感觉,也是人们对事物产生感性认识的起点。
眼、耳、鼻、舌、皮肤等人皆有之,都是人的感官,功能上,人与人之间没有什么不同。
当然,人们认识事物,只有感官还远远不够,还需要成熟的大脑的分析、判断。否则,感觉只是感觉。要形成“概念”、“观念”、“理念”乃至一种理论,不但需要一定的知识积累,还需要比较复杂的抽象思维过程。因此,一种思想、理论,只能在一定的条件下产生。认识和接受一种思想、理论,同样不能靠感觉。作为哲学博士的胡适先生,应该比普通人知道的更清楚。
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认知和感知能力上的差异,对同一事物的感觉也不同,认识自然也不同,这才有了不同的人创立了不同的“主义”。
事实上,许多问题,因为感觉不一样,思想才难以统一,甚至走向对立,走上不同的道路。
如在某一个时期的胡适与鲁迅,虽然都对“自由主义”情有独钟,曾经是很好的合作伙伴,对“自由”的认识与理解也有很大的差异。最终的结果是,都没有坚守住各自“感觉”,走向“自由主义”。也没有“感觉”到有同一的道路可走。在中国社会发生大变革的紧要关头,一个倒向了国民党,到处抛头露面,活的风风光光。一个却活的很压抑,到死,甚至还是当局的“通缉犯”。可谓天壤之别。
胡先生一生口不离“自由”,他争到“个人的自由”了么?在笔者看来,他是争到了。如果中国的每个公民都有了他那样的“自由”,社会恐怕要安定许多。不过,要争取到他那样的自由者,就连鲁迅那样的文学家都做不到,就不用说那些工人、农民们了。
即使是这样,胡适先生对于自己争到的“自由”好象并不得意、感觉并不良好。晚年甚至发出“不觉不自由,也就自由了”了的感慨。这不是在倡导“麻木”么?麻木了,就没有了感觉,自然就无所谓自由不自由了,也可以理解为就自由了。看到想到这里,这才不由得想到了阿Q。阿Q不就是那样的一个人么?
作为人,阿Q虽然常常被人取笑、嘲弄。按说,他也应该有享受“自由”的愿望和权利。但是,他却不知道“自由”为何物。甚至分不清“自由”与“柿由”。因此,他自然不会把“自由”挂在嘴边,嚷嚷着挣什么个人的“柿由”。
他讨饭、打短工、打架、睡在土谷祠里做发财梦,并没有感觉到不自由。即使挨假洋鬼子的哭丧棒一顿痛打,他也绝没有以侵犯“人权”同他计较,倒认为那是儿子打老子,“吃亏”反而像是假洋鬼子。他调戏小尼姑,还很开心,并没有受控“性骚扰”和亵渎宗教,仍然可以逍遥法外,没人能奈他何。即使是被抓到牢里,还认为人生本来就是这样的,也没有产生出不自由的感觉来。当他被枪毙之时,更“不觉不自由”了,“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何等的潇洒!
按照胡适先生说的“不觉不自由,也就自由了”的教导,阿Q的一生可以算是天底下最大彻大悟、最自由的人了。
如果以感觉论自由,如果以个人感觉论自由,那么,自由主义将永远是“个人”的,就是一个毫无疑义的命题,也说不上是什么“主义”。而事实上,总有一些人喋喋不休、津津乐道,这种现象倒是值得回味。
“不觉不自由,也就自由了”。这是自欺欺人的无奈的哀鸣。
把自由当成了感觉。这就等于承认,社会上本来就不存在那么一个做“自由”的东西被感知。它的存在与否,全在于你是否感觉的到。感觉到了,自由就存在。感觉不到,自由就不存在。这难道是一个哲学家对“自由”的认识?
如果本来正在做着奴才,主子賞饭、賞金银、賞房子、票子、位子一样都不少,小日子过的有滋有味很滋润,生活的很潇洒,还能够时不时打点野食儿,那么,他们或许并不觉得做奴才有什么不自由,而且以为是最自由、最快活的差事。
坐牢的人,特别是在兵荒马乱,说不定什么时候天上就掉炸弹的年月,说不定有的还以为那是最安全的地方,冬暖夏凉,而且有饭吃。只是“自由”的空间小了一点点。如此,他们“不觉不自由,也就自由了”。这应该是一个坐牢人必备的“平和”心态。那是坐牢人的最高“境界”。
唉,我们可尊可敬的胡适先生,说你什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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