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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纸中的新发现:1950年“吴石案”之聂曦烈士鲜为人知的生平经历

(2023-03-13 08:43:39)
标签:

吴石案

聂曦

吴鹤予

间谍

地下党

分类: 史海一粟
静思斋收藏的民国故纸系列之(113)——1945年8月1日军政部日日命令
本文系静思斋·于岳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今日再来分享一份国军日日命令,此件为军政部在抗战胜利前夕的1945年8月1日下发。值得一提的是,这张日日命令上最后盖的是军政部长陈诚的名章,一手掌握军政部14年的何应钦已于1944年11月卸任,这也成为“二号人物”发生变化的一个开端。

故纸中的新发现:1950年“吴石案”之聂曦烈士鲜为人知的生平经历

此份日日命令共18条,涉及28人,其中将级军官6人。对这几位将军,我倒不是特熟悉,但当我整理到第5条时,却忽然发现了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聂曦!聂曦是当年轰动一时的“吴石案四烈士”之一(其实一共是“六烈士”,在吴石等四人之后,又增判王正均、林志森死刑),在“四烈士”中,国防部参谋次长吴石、高参陈宝仓都是国军中将,朱谌之是TG,这三位的生平经历被后世记叙颇详,因而广为人知。唯有上校聂曦,除一张临刑前的照片广泛流传之外,其他经历几无人知。近年央视《讲武堂》栏目有一集关于隐蔽战线的纪录片中,解说词是这样写的:“聂曦的生平资料极少,甚至连真实年龄、籍贯、家庭、婚姻等情况都不得而知。”

所以当我从故纸中发现了聂曦的名字时,惊喜之余也顿时萌生了探索聂曦生平、解答上述问题的想法(考据癖发作),前天下午立即着手展开工作。托对岸大量旧档解密公开的福,我很快找到了吴石案全宗原始档案,共计1200页图,仅全部下载就花了个把时辰。当开始浏览研读后,许多不曾披露、颠覆认知的细节一一浮现,直让我血脉贲张,欲罢不能...

说段题外话。从古至今,无论是由谁书写的英烈传记,英烈们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的脸谱化形象:诸如慷慨成仁,坚贞不屈,从容就义等等。然而写下这些文字的人,往往并不是真正的亲历者与见证人,我姑且称之为一种“可以根据传说或想象普遍应用的写作套路”,这里没有任何不敬的意思。我想肯定有很多英烈确实做到了这些,但所谓蝼蚁尚且贪生,若说人人都能如是,放弃求生本能,显然也是忽视并且有悖人之常情的,难道刻意的塑造就是对英烈们真正的尊重吗?

吴石案与后来的孙案、段沄案等“冤案”有本质不同。以国府的立场来看,此案案情清晰,性质极其恶劣,审理手续完整,在那个特殊时期,这个判决倒是没什么问题。而吴石等人为TG从事地下工作而牺牲,被大陆追认烈士(不过,我唯独没有找到聂曦被追认革命烈士的说法),自然也是顺理成章的事。通过研读此案的原始档案,我发现那些“脸谱化”的英烈形象,至少在本案中是不太能靠得住了,但我并不会因此而看轻这些牺牲者,反倒觉得他们的形象更加鲜活、更加真实可信了。真实的记录历史,不带有主观臆断及太多个人情绪,也正是我所有的文字一直以来的追求。

整整两日,我看档案看得头晕脑胀。前面的侦查意见书、判决书、笔录等等主旨为陈述案情,对于聂曦个人的情况所述倒是不多。终于在翻到第397页的时候,我想要查证的东西出现了!这是1950年2月聂曦亲笔所写的二页“自白书”,其自称为“职”,可见仍以国军军官的身份自居。聂曦时年33岁(按1950年算即出生于1917年左右),福建闽清人,时任东南军政长官公署总务处交际科上校科长。

故纸中的新发现:1950年“吴石案”之聂曦烈士鲜为人知的生平经历

关于他的从军履历“自白书”上也交代得很清楚:其毕业于海军陆战队讲武堂学生队第二期,毕业后在陆战队担任排长两年,其后历任粤桂江防司令部上尉队长、第四战区少校副官少校科员、军政部总务厅交际科中校科员(这个就是我收藏的这张日日命令上发表的职务)、国防部史政局总务组组长、福州绥靖公署上校专员等职。其大概是在1941年因为乡谊(或其他更深的关系)成为时任第四战区参谋长吴石的副官,其后的职务均由吴一手安排提拔,可以说是吴石绝对的亲信。

据保密局局长毛人凤1950年3月20日呈递的《特种刑事案件侦查意见书》显示,聂曦所犯主要有三罪:1、利用职务之便多方搜集情报提供给吴石;2、亲自携带吴石的重要情报赴香港送交何遂(吴石挚友,立法委员,此时全家均为TG工作);3、捏造假身份代TG女交通员刘桂麟办理出境证(实际源头是朱谌之所托)。而聂曦最初被逮捕,也是因为“3”的东窗事发。

另据诸多档案以及当事人亲笔写的一些材料显示,吴石等人在审讯的过程中都还比较配合,“供认不讳”,以期能争取一定的宽大处理。于是我又见到聂曦在另一份笔录中所写的“希望从轻处理”的亲笔字迹(仅随便试举一例,余者不再赘述)。我想这正是我在前段提到的,人在身处绝境之下本能的求生欲,这当然是无可厚非,也并非如我们这般的任何局外人有资格可以指摘的。

故纸中的新发现:1950年“吴石案”之聂曦烈士鲜为人知的生平经历

或许正是由于这种配合的态度,以及吴石等人的人际关系,审判长蒋鼎文等上呈的意见书中确曾有代为缓颊之意。但此案实为撤台之初的常公心中极大的痛点,常公在看过呈文之后勃然大怒,甚至气得要将蒋鼎文等人免职。在常公的亲自干预下,此案吴陈聂朱四人最终均以所犯条款之最高刑责——死刑宣判,也就是很不幸的,坦白并未从宽。常公的核准意见是在1950年6月9日下发的(见下图)。

故纸中的新发现:1950年“吴石案”之聂曦烈士鲜为人知的生平经历

随后事情以极高的效率推进,6月10日下午4时,在事先绝对保密的情况下将四人提庭,当场宣布业经最高层级核准的死刑判决,并立即执行,对他们来说,也许这是早有一些心理准备、却又完全没有做好心理准备的最后时刻。法官准许四人当场书写遗嘱,旋即拉到刑场处决。据现场记者留下的照片(见下图,聂曦当时身着戎装,在押赴刑场前被除去)及报道,吴陈朱三人作简短书写,唯聂曦此时已“迷惘”,不曾留有遗书。4:30,死刑执行完毕。

故纸中的新发现:1950年“吴石案”之聂曦烈士鲜为人知的生平经历

故纸中的新发现:1950年“吴石案”之聂曦烈士鲜为人知的生平经历

翻阅档案图片至第515张,赫然又发现了聂曦遗孀高秀娟亲笔所书关于领取骨灰遗物的呈文一张,从字面来看,高秀娟此时已患病在身,而且二人育有子女!最终高秀娟委托在台北的亲戚杨韵清(后从档案中看到杨的亲笔呈文,为聂曦表妹)代办相关事宜。本次我所发现的关于聂曦的这段往事,至此叙述完毕,你看,我把央视提到的问题全都解决了吧?并且还增添了更多细节。我希望能通过这些文字,让大家了解到一个更加有血有肉的聂曦,而不再仅仅是一个朦胧的形象。

故纸中的新发现:1950年“吴石案”之聂曦烈士鲜为人知的生平经历

坦诚的说,本文是我所写过的题材最感沉重的一篇。在浏览档案的过程中,尤其是一些现场照片(我就不放到文中了),让我数次背后直冒冷汗,那种感觉仿佛是自己要挨枪子一般。我想,面对死亡(尤其是这种死亡)时的恐惧是绝大多数人的正常反应,更遑论那些即将身受此劫的人,真正能做到从容不迫、谈笑风生的,恐怕只是少数“圣人”而已。与此同时,我也对于诸如谷寿夫被执行时浑身瘫软、烈士们则各个都是大义凛然的“脸谱化”笔法,以及开局一张图之后全靠编的网文风气(此前关于聂曦烈士的文章多属此类)大不赞赏,正如前文所述。

另外,我在翻阅档案之初,便已发现这份日日命令中还有一位“吴石案”涉案人员,即第2条所载的少将参议吴鹤予。吴鹤予,福建连江人,陆大16期高材生,曾因毕业成绩优异被常公召见,涉案时任东南军政长官公署第三处少将处长。由于吴石有一份重要的材料是向该处副处长黄德美调阅,黄不敢做主,乃向吴鹤予请示后由吴同意提供(手续上不太合规)。初审以过失泄露**罪判吴、黄二人有期徒刑两年半。

由于吴鹤予很“敏锐”地察觉到事态严重,最初对于此事矢口否认,但后来与黄对质时被驳的哑口无言,只好闪烁其词,先后这两份笔录一呈上去,更是给气头之上的常公上了眼药。也就是在上述6月9日的批复意见中,常公表示黄德美冇问题,但对于曾经单独接见过的吴鹤予则丝毫不留情面,坚持要求再审。最后的结果是黄德美无罪开释,吴鹤予刑期增至十年...

故纸中的新发现:1950年“吴石案”之聂曦烈士鲜为人知的生平经历

哎,就先写到这里吧。原本是周五一个简单的整理发布,就因为这一个发现,花费了两日研读之苦功,然既略有所得,就不算白枉费。夜深人静之际,后背仍然直冒冷汗,也着实有些身心俱疲了。

(关于此份日日命令的全文,见我今日同时发布的另一篇《国军日日命令(6)》)


                                 静思斋  于岳
                                 202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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