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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忠祥喊冤的背后

(2009-11-13 16: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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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忠祥喊冤

杂谈

                                      赵忠祥喊冤的背后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明星和虚假广告之间突然变得亲密起来,好像成了雪后中国大地的又一道人文景观,不过这个景观令人在看完之后颇有点堵得慌。

自打几年前,有某女明星因为代言奶粉而饱受非议至今,明星跟广告之间的游戏变得残酷起来。

大家都知道,明星的社会影响力是巨大的,有些甚至到了迷信的程度,因而很多商家和厂家也就自然想到了这背后的商业开发空间,因此明星的广告就成了一个广告中的广告。

自然,作为受益一方,明星及其经纪人或经纪公司自然也明了其中的奥秘,因此一场热闹大戏的上演也就成了预料中的事了。

假如,我是说假如,在这个游戏链条中的每一方,都能恪守良心或规矩,都能遵守约定和公德,那么今天的故事就不会出现,老赵等人的喊冤也就没有可能。

但是,生活就是喜欢跟大家开玩笑,于是便出现了眼下大家看到的这个尴尬局面:因为相信明星,相信名人,因此消费者用行动支持了名人的广告,这好像不能用简单的活该来解释,不然也太不厚道了!消费者因为这个消费行为受到了伤害,需要有一个说法,似乎也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问题就在这里出现了:消费者该投诉谁?明星到底该不该承担有关的责任?到底有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来料理这件事?就成了蒙在消费者和大众头上的一头雾水。

老赵的喊冤,听起来很有道理,可是分析起来却又似乎没道理,我们暂且不说,因为我们是普通百姓,我们只能找政府,政府不是有那么多的各种部门吗?难不成消费者依法消费还成了错误吗?

现在的问题是:广告法到底是不是该对消费者负责?广告发布单位在追求利益之外是不是有义务审查广告宣传的产品内在质量?明星代言产品的时候是不是需要先学习所有相关的产品知识(这一点显然行不通!)?那么所有对产品质量发放各种许可证和合格证的单位这个时候又在哪里?明星不是神人,他也只能凭厂家提供的各种证来判断该产品是不是名副其实,媒体也同样不是神,他们所依据的依然是各种证,只要这些证不是假的,不是伪造的,那么这些发证的机构是不是该承担责任?

但愿,咱们的老百姓以后别再上当了!

但愿,咱们的各种“有关部门”不是仅仅拿纳税人供奉的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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