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台应该检讨的理由
(2008-08-01 23: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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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台检讨杂谈 |
中央台应该检讨的理由
最近一段时间,关于“脑黄金”“黄金搭档”的恶俗广告播放事件已经有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谦出面正式“管制”了。
其实,这是一个带有强烈讽刺意味的消息,因为关于这两个广告的反对声,在民间已经由来已久,其所谓的不良影响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中央电视台一直以来的定位就不明确,如果是商业台,那他播出什么内容应该完全遵循市场的导向,有些节目和播出内容就不该有行政的干预,假如是政府喉舌的话,那就该“严加管教”。
众所周知,由于特殊的垄断地位,“中央台”这个符号无形中使沾边的人和事均风光无限,中间也滋生了很多“细菌”和产生了很多的“不良现象”,大家知道的春节晚会还有广告的不公平竞争就是一个典型,因为他的覆盖面和因垄断带来的收视率就是一个强权的标志,因此我们是不是该建议中央台在“责任”的含义上再多一些感觉呢?
既然把广告上升到一个有关社会文化的高度,前面说的广告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对青少年的价值观有不好的影响,广电总局此番的管理要求可以说是顺应了民意,可是播出机构在“审查”广告播出的内容的时候是不是就该多一份在广告法之外的标准呢?
虽然这个广告的播出台有很多,但影响最大的还是中央台,这是无可质疑的,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想象,中央台有那么多的衙门和那么多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不可能没有人意识到这个广告的不良影响,那为什么还在播呢,就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市场经济”在作怪,就是一个字“钱”闹的。
如果从一个企业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话,全世界不会有人相信CCTV这个企业会缺钱,那就是缺责任心了,那是不是该检讨呢?
毕竟作为一个超级内容播出平台,中央台在全国人民心目中的影响力是极其巨大的,因此对电视受众所产生的影响将同样是巨大的,为什么对“名人”广告他们可以说不,对自己的这个行为就不能深思呢?由于播出平台的影响,恐怕要远远大于所谓名人广告的影响,因为大家会想:能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广告,产品肯定是好东西,广告里所传播的文化内容也一定是好东西。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