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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巴斯基跟瑞星打官司 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2007-12-29 1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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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在网上看到消息,卡巴斯基诉瑞星案一审判决公布了,瑞星要赔45万。历时半年多的的“卡巴斯基诉瑞星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判决终于有了个结果。

 

由于官司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北京媒体都没怎么关注。前些天听说瑞星组织了几波记者到天津去旁听,但几次媒体出来的声音,却都没对瑞星有利。有趣。

 

都说本土杀毒公司挺流氓的,卡巴斯基这“老外”能搞赢瑞星,这审判虽不是最终结果,但已足够让人吃惊。印象中,很少外来的互联网企业能在中国市场占到便宜,你要不信,去问问中国雅虎与中国谷歌的负责人。

 

卡巴斯基的本土化进程中,有个重要进程,就是跟奇虎360合作,奇虎的背后是周鸿祎。老周是什么人,不用说大家也知道。我想说的是,如果一个老外背后有一个强大的本土流氓,未必干不赢另一个老本土流氓。

 

之前我一直奇怪,怎么瑞星、卡巴斯基双方一直都对这案件三缄其口。照理说,这种是与非、黑与白的官司,总有一方愿意冒头,过去经常是两家争着诉苦。现在的结果说明,如果不是有啥难言之隐,那就是一言难尽。

 

附录:一审判决

 

法院2007年12月19日下发了民事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七)、(九)、(十)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删除在互联网上发表的题为“卡巴斯基雇佣论坛抢手恶意诽谤瑞星公司律师声明”、“瑞星悬赏100万征集更多证据”、“卡巴斯基面临国际诉讼瑞星悬赏公告”及其“瑞星悬赏卡巴斯基诽谤证据实施细则”等文章;

 

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所经营的网站首页发表向原告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道歉的声明(道歉声明应包括承认发表本案涉讼声明错误、承认给原告商誉造成损害及其表示歉意的内容)。

 

道歉声明在网上登载的时间不少于七日。被告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公司如不履行该项义务,本院将在国内新闻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本判决书主要内容。公告费用由被告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51000元(包括原告因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四、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天津北方网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删除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涉及本案被告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律师声明及其悬赏公告;

 

五、驳回原告卡巴斯基(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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