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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劇壇,根夲不存在林奕華這個人。
24年來,我一直是香港劇壇的「不是XX人」。早期和中期,創作學生劇場和自己風格的劇場,那被稱為不是戲劇。近期有明星參演,便不是藝術。因國語演出,便不是香港。
沒有奬不是只有我一個導演,但我作為香港戲劇人,三十年見證的,經驗過的,思考過的,創作過的,都沒有被香港劇壇認為有任何價值,才是我所覺得的遺憾。
香港劇壇,亦因此留下一種遺憾:被見証了如果不想看見,就可以這樣看不見。
翻查與非常林奕華同是有著24年的香港舞台劇奨的歷史可以為証。
引以為証的意義在於,林奕華可以不是林奕華,因他只是个体,是个偶然。但香港劇壇是个集体,是個累積。
以小,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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