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心理辅导室职责

(2007-12-14 10:20:29)
标签:

心理辅导室

心理健康教育

分类: 学生管理
 

心理辅导室职责

 

1、心理辅导室受学校领导机构管理和监督,辅导人员为兼职教师,教师必须具备心理辅导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并取得相应资格,在辅导学生心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经实践证明,学生认可可以上任的教师。

2、负责制定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计划及实施。

3、制定心理辅导室辅导的具体工作条例。

4、组织教师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的常识,培训教师,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5、面向全校学生普及心理卫生知识,积极与学校少先队大队部、教导处工作密切配合,创设多种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6、对一些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实施有计划的辅导,帮助其排除心理困扰,建立辅导追踪记录。除此之外,还要动员广大教师学习心理知识,担当起排除本班个别学生心理困扰的任务。

7、对须进一步辅导的学生推荐至县青少年心理辅导站,或将有心理障碍、心理疾患的学生推荐至社会专门的心理卫生医疗机构。

8、建立健全学生的心理档案,并负责集中管理,严格执行心理档案管理制度。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