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平迷局:财富之下,我们都是弱势群体 ——如何真正实现财富人身双安全
(2017-01-05 20:47:38)
就在大家惊呼“活久见”时,笔者陈凯律师却说:大家伙儿还是太健忘,这一幕似曾相识!
我们把时间往回拨一个月,2016年11月,雄踞香港富豪榜第六位、曾经承包半个香港娱乐圈的大佬刘銮雄发布声明,公开指责女友吕丽君并断绝关系。
次日吕丽君指该声明并非刘銮雄本人意愿,并指责刘銮雄的现任女友甘比将他禁锢。
再次日刘銮雄又发表声明,指责吕丽君在自己“有病以来的一年半,她只来医院看过我十分钟”,“天天打电话到外面的律师问我死得未,只要我以短期就展开骗钱大行动。”
刚刚从大病中挺过来的刘銮雄表示自己“大病时身体机能的确受影响”,“这个女人什么都敢做!”
我们再把时间往回拨六年。2011年刚刚满90岁、有4房太太17名子女的澳门赌王何鸿燊,面临着同样的困境。
情急之下,2011年1月25日,何鸿燊通过律师高国骏发表声明,指摘二、三房未经许可转移何鸿燊资产,正式揭开争产序幕。
然而次日,1月26日何鸿燊被接到二房家中,在接受电视台访问时依写有字句的纸板读出,确认之前的分产安排,并宣布解雇律师高国骏。
但傍晚高律师则声称自己仍代表何,并引述何的说话,将告上法庭,要求取回31.655%澳娱股权。
事件在次日被再次扭转,1月27日何鸿燊透过律师高国骏入禀法院,控告子女、亲属及相关公司,同时附上何的签署声明,宣告前日声明系受胁迫所发,接受电视访问中所展示的文件是被迫签字,于法无效。
1月30日何鸿燊分产风波再掀高潮,律师高国骏突然获何鸿燊召唤会面近一小时,高国骏所属的律师行当日深夜发声明,对二、三房成员一直不理他的要求感到失望,重申何鸿燊的意愿是将Lanceford的股份,平均分配给四房人。
而二、三房随即于次日凌晨发声明反击,指赌王1月29日已同意中止法律行动,整个事件从无任何“抢劫”、“欺诈”或“违背诚信”的情况。次日,三太又替赌王读出声明,称绝无任何人强迫。律师则认为以上声明没有录像佐证,不会终止诉讼。
我们把时间往回拨300多年,公元1720年前后,已经称雄东方几十年的康熙皇帝走向晚年,不得不开始认真考虑帝国接班人的事情。
皇太子胤礽的早逝令他对帝国未来的传承忧心忡忡。十几年前,皇长子胤禔在与太子胤礽的争夺中用力过猛,甚至用巫术来诅咒太子,最终被幽禁。而如今, 八阿哥胤禩貌似接班的最佳人选,他天资聪颖,才华优裕,待人宽和就连康熙的叔父、裕亲王福全也在皇帝面前推荐他。不但能力强,而且广结人缘,时称“八贤王”。康熙一废太子后,命诸臣推举新太子,朝堂上下,公推胤禩。
此时已经暮年的康熙却因此担心胤禩羽翼丰满,由此震怒,骂胤禩不忠不孝,毫不顾惜父子之情,将皇八子在朝廷上下的好名声视为不小的威胁,他害怕有朝一日被逼宫,所以一定要打消胤禩的幻想。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康熙帝在前往热河巡视途中,经由密云县、花峪沟等地,胤禩原该随侍在旁,但因当时恰是其母良妃去世三周年的祭日,所以他前去祭奠母亲,未赴行在请安,只派了太监去康熙处说明缘由,表示将在汤泉处等候父皇一同回京。这原也没什么,但坏就坏在他托太监送给康熙的老鹰打开来竟奄奄一息,令康熙极为愤怒,认为这是八阿哥对自己的诅咒,当即召诸皇子至,再责胤禩, 并说:“自此朕与胤禩,父子之恩绝矣。”史称“毙鹰事件”。
一个曾经的强者,在身体虚弱之时,敏感到无以复加的程度,除了说明自己内心的惊惧和无助之外,不知还能说明什么。
那些曾经强势的大佬们,曾经万众拥戴、光彩照人、呼风唤雨,甚至一将功成万骨枯的英雄强者们,在年老力衰、自顾不暇、气喘吁吁,甚至正常表达都成问题的时候,不要说讨论什么统治和传承自己庞大的帝国,就连自己起码的人身安全都成了问题!
是啊,财富与人、财富与安全的关系,何其微妙!
人们在没有财富、流离失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时候,在财富不够多、不能照顾家儿老小、不能抗拒风险疾病的时候,会感觉非常没有安全感,于是拼命地攫取财富,财富越多,感觉越安全。
但是,当财富积累到一定的程度,会带来另一种不安全的感觉:身边的人是不是可信?有没有人要谋我的财产?财富越多,感觉越不安全。
那些想要把财富抓在手里,或者把财富一股脑全给子女的人,真的应该意识到这些风险。没钱的人,财富不多的人,谁来谋害你?苍蝇只叮有钱的蛋。越有钱的人,越容易招致人身之祸。首富必是首祸。
笔者陈凯律师总结财富保护传承三大定律之二就指出:许多人想让财富成为对家人的祝福,却往往成为了他们的枷锁。
对于财富一代来说,对于那些换老婆就像换汽车,换马仔就像换衣服的大佬来说,何尝不是如此!
第二个问题是监护问题。
如果法院认定李春平没有行为能力,其监护人是谁便成为本案关键。相信这一问题会更加成为双方争夺焦点。
在争夺监护权之后,监护人是否能很好地维护李春平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是否会对李春平实施控制甚至伤害?就目前法律来看,只有空洞的条文而没有执行和监督的措施,无法真正实现对这位大善人李春平的公平对待。
在李春平没有提前订立任何法律文件的情况下,对资产如何管理和传承没有明确意愿,是继续捐赠社会,还是转移到国外,还是传承给亲人,都无从确定和实现。即使监护人愿意捐赠,没有李春平本人的合法意愿,监护人在法律上也不能擅自做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也是社会的一大损失。
第三个问题是公力介入。
本案私力救济已成死结。
李春平的近亲属是两个妹妹,但她们远在瑞典,是否愿意介入,是否有能力介入,介入后是否能够救出李春平,救出李春平后如何保护他和他的财产,已经成为一种奢望。
在私力救济无法实现的时候,需要公力的介入。然而,公力如何介入也成问题。
首先,公力救济需要当事人启动程序。《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
可以看出,如果李春平本人或其亲人没有提出处理要求的,法院和政府部门无法介入。
其次,只有严重的刑事案件才能得到公安部门的介入。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只有构成严重的情节公安部门才能介入解救李春平。现在记者能正常采访李春平,没有直接的严重虐待和暴力的证据,这种情况下公安部门不但无法启动程序,连调查都难以实现。
但是,发生在家庭内部的胁迫、控制和限制人身自由,可以不动声色地控制当事人和财产。笔者曾经见过保姆用一句话:“不老实就不给你做晚饭”,就足以控制一个低血糖的老人。
最后,公益诉讼也无法覆盖本案。
作者:陈凯,财富传承领域知名律师,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欢迎改编或转载,引用作者观点请注明作者身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