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需不需要“房产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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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恋爱与婚姻 |

陡然走高的离婚率和小三的泛滥,让新时代的婚姻面临着新的考验。但很多女性在考验尚未拉开帷幕的时候就已经吃了败仗,失去了对自己的信心和对对方的信任,要求在婚前就签署“房产协议”或者“忠贞协议”,无形中把自己摆在了受害者和弱势的位置上。
男女双方都是婚姻的主体,如果婚姻破裂或者瓦解,双方都是受害人,也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什么女人却认为男人一定要补偿自己呢?面对这种现象的发生,我们并不能片面地认为是女性不思进取或者贪图钱财的表现,上千年的传统社会文化在无形中影响着一代又一代女性的判断。这一是由于女性将婚姻看得过重,二是由于女性为婚姻倾注过多,两者又互为因果。很多女人将婚嫁视为人生的终极目标,所谓“学得好不如嫁得好”,女性将婚姻和丈夫视作唯一和靠山,也正因为如此重视,所以便将所有时间、精力和心血都扑在家庭上,而又因为为这个家付出了这么多,就会将其看得更重,如此恶性循环下去。但是女性的这种付出却不一定都用对了地方、给到了点儿上,很多女性婚后就觉得踏实了,放低了对自己的要求,放弃了对事业和理想的追求,每日蓬头垢面围着炉灶乱转。当婚姻走到尽头,女人往往泣不成声,觉得自己似乎付出了全世界,对方却不领情,殊不知,你付出的层面和方式不见得是对的。
婚姻建立在法律制度的保护之上,但又绝不是依靠法律就能维持的。婚姻真正的基础是感情,感情的基础是信任。要求签署忠贞协议的女性已经率先破坏了游戏规则,宣告自己对这段感情、这个男人不信任,在你对对方都不信任的前提下,又如何能要求对方信任和迁就你呢?对于婚前财产,男方本来就没有责任要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女方以此提出分手,只能说明价值观还是有所偏差。婚后的生活没有你,也没有我,只有我们,如果在大婚当前还如此在意“你的”和“我的”的区别,只能说明还没有理解婚姻的真谛和爱情真正的契约。
心理学当中有一个概念,叫做“自我实现寓言”,指总是担心或预期会发生的事情会最终实现。当女性提出忠诚协议的要求时,他们就是在预期自己将来会成为受害者,丈夫很有可能会出轨。这样的想法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对方,在某种程度上将男性推向错误。
真正能保护女性的,是对婚姻真诚的维系和自身的不断进步。婚姻代表着两个人的结合与融入,但并不意味着迷失和丢弃自己。只有在不断自我完善和提升个人魅力的基础上,婚姻才可能更加稳固与丰满。也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即使由于某种原因使得婚姻走到了尽头,女人才不会被击垮。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离婚时争夺孩子抚养权时,法官也要考虑男女双方的经济实力。
信任别人,其实是自信的一种表现,不要让婚前协议不攻自破了你的自卑,让一段婚姻还没有开始就走向了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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