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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吗?

(2010-01-05 16:59:50)
标签:

房子

购房

家居

租客

业主

生活

消费者

休闲

分类: 消费与消遣

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吗?

 

也许在这个都市里,不少人都是女作家六六笔下的海萍和苏淳:无论生活在哪个都市,为了拥有一个不大、也并不华丽、但却属于自己的“蜗居”,而成为“新奴隶”。人必须拥有自己的房子这一信念,支持着我们为银行和开发商打工——这个期限可能是10年、20年甚至30年。在房子和我们之间,难道只有这一个选择?

 

做一个轻松的新房客还是房贷的新奴隶?

 

《蜗居》热播的时候,北京东方宾利文化发展中心的名模林菀,已经和父母在北京富力城后面的合生国际花园租住了3个月。一套130平的精装房,三室两厅,月租金6500元。

 

这个在国内外移动着生活的姑娘刚到北京不久。这个孝顺的姑娘总是带着父母一起漂,在哪里都是租房住,现在,她的工作重心主要在北京和韩国首尔。去年8月,她在韩国拍了一部电视剧《首尔恋歌》,紧接着又拍了上海世博会首尔城市形象宣传片。下一站是哪里?也许是上海,也许是国外。“我不准备买房子。租房子让我更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生活和工作的变化,选择地段,选择房子。”林菀说,并不是永远不买房,可能在未来,会在澳大利亚的一个小镇上买一所给父母房子,自己则继续满世界漂。

 

《蜗居》中,小白领海萍则为了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而“奋身为奴”。“别人的生活我不知道,而我呢?每天一睁开眼,就有一串数字蹦出脑海,房贷六千,吃穿用两千五,冉冉上幼儿园一千五,人情往来六百,交通费五百八,物业管理三四百,手机电话费两百五,还有煤气水电费两百。也就是说,从我苏醒的第一个呼吸起,我每天要至少进账四百,这就是我活在这个城市的成本。这些数字逼得我一天都不敢懈怠,根本来不及细想未来十年。我哪有什么未来,我的未来就在当下,在眼前。”海萍对妹妹海藻说。

 

林菀,是如今这个时代中越来越多的新房客代表;海萍,则是数千万甚至上亿中国“新奴隶”的形象代言人——虽然她是虚构的,但又何其真实?每个房奴都从她身上看到了自己。租或买,两种不同的选择,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更是两种不同的价值观在当下的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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