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作,你怕不怕被“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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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企业里,我觉得在管理上最弱的一个环节就是人事部门的管理了。“无专业准则,形而上学”的管理方式成为大部分中国企业的人事管理者们的通病。即使是一贯在国外讲究人性化管理和公平原则的外资大企业也不例外,所谓“好的难学,坏的易学”正是这个道理,中国的企业并没有学习到国外先进的人事管理经验,反而是外企也逐渐学会了中国企业中人事管理上的通病。就拿新职员的试用期来说吧,虽然国家早有了严格的规定,但是在大部分企业中对于试用期这个环节依然是十分模糊。
让我先来问你一个问题:请想象你正跟一个公司谈offer,你的薪资要求是每月税前一万五(我们假设这是一个非常合理的要求),而公司说:由于公司的预算限制。相持之下,公司答应暂以一万三的月薪雇佣你,待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将你的工资升为每月一万五。
怎么样?你接受吗?
如果你真的想要这份工,多半你会答应吧。差价并不算大,而且是暂时的,6个月不过少赚1万多块钱,发展前景更重要,何必因小失大呢。
可是你不觉得这里有两个地方不对劲儿么?第一:国家规定劳动合同期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为什么贵公司试用期是6个月?第二:如果你要求的薪水超过公司对该职位的预算限制,那么6个月后就忽然没有预算限制了么?
也许你不应该较真,国家规定是一回事,但事实上就是有一些公司,仍是雷打不动的6个月试用期,愿不愿意来随你,你总不见得因为这个去告它吧;也许我们不该操心这么多,既然已经白纸黑字地写在了合同上,试用期结束后,除了把工资给你涨上去,它还能有什么花样呢?
当然有。人家可以不让你过试用期嘛。如果6个月后你收拾包袱离去,公司就不用付那额外两千,也就不会超预算啦。试用期这回事,是给合同双方的一个选择,惯例而已,除非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生重大过失、能力严重不逮,或者被发现有欺瞒公司的现象,大多数人一般都会顺利过关,毕竟刚到公司的几个月还处于熟悉环境和业务的阶段,谁会期望你几个月内就建功立业或力挽狂澜呢?
在今年之前,我也根本不认识谁曾经未过试用期。但须知世界是无奇不有的,我听说在某间著名的500强企业,50%以上的新员工都过不了试用期,原因不明,只有模糊的一句:您未达到我们的要求。具体是哪一方面呢?试用期合同也有约束力,这又不是情侣分手:我不喜欢你了。其实世界上连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不肯说原因,也许只因为那原因说不出口。
这时你肯定糊涂了,如果员工没犯错,为什么一定要在试用期内干掉他呢?这样对公司又有什么好处呢?再招一个人不麻烦吗?无利不起早,理论上公司在试用期内不用给员工支付五险一金。大家出来打工,最关心税后打到帐号上的数字,这些福利保险,在你看来可能微不足道,实际上公司要为此付出很多。试用期越长,公司节省的费用就越多。
这简直就像在欧美的商场买东西,一般都有一个30天左右的无条件退货期。本意是为了方便顾客,在对商品有任何不满意、或者改变初衷的情况下,可以有反悔的权利。但是不免就有些鸡贼的消费者钻空子,今天买个冰箱,用30天退回去,换个商店再买一个,用30天退回去,常用常新,而无须花钱。没错,他很无耻,但你能不让他退吗?你甚至不能不卖给他。
所幸的是,我们有选择。对于向你提出这样要求的公司,应该十分谨慎。坚持你的要求,不必让步,如果6个月后他能给你这个价钱,现在也可以。如果因此谈崩了,也没什么可惜的,谁知道这是不是一个陷阱?你也不想6个月后带着一个坏记录重新开始找工作吧?
企业们总是喜欢把新职员的试用期搞得简直就像“退货期”,或者至少是带着可以“退货”的准备来对于新职员展开试用期的,中国企业里的人事管理者看来似乎确实有点鸡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