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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入婚外恋是女性低自尊的表现

(2007-11-14 00:15:50)
标签:

两性话题

情感

婚外恋

外遇

感悟随笔

分类: 恋爱与婚姻
涉入婚外恋是女性低自尊的表现
 
 
昨天,有位朋友来跟我喝咖啡,谈关于男人的话题。谈男人,不能不谈到男人婚外的出轨行为,以及女人在男人的婚外情中,究竟充当了怎样的角色。

   

我现在先把单纯的性关系,和有精神契合的性关系区别开来。

   

在我看来,单纯的,以追求肉体刺激与愉悦的性行为,是与爱情无关的。这样的性行为,里面有人与人的温情,也有某种类似友谊的情感,但由于心灵上并未融合,所以心理上的联系并不紧密。这样的性关系,不管是一夜情,还是婚外偶尔的出轨,都不太伤人。除非双方意愿不对等,如一方在玩,另一方在爱,那就是出现偏差了,属于“事故”类型。要不出“事故”,必须双方事先有默契,有协定,并且双方在性的观念上比较接近。不能有一方认为自己是在付出或吃亏之类。

   

精神上相爱的双方,一旦有了融洽的性关系,彼此在灵魂上融合的密度是很大的。“分不开,舍不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产生的。如果双方都是自由人,那自然很好,可以任由关系自然发展下去,即使最后仍得到一个情淡分手的下场,那也是死得其所。比如一朵花,只要曾经盛放,其凋谢也就不冤。

   

但是婚外恋就不同了。婚外恋爱的双方一旦在精神肉体上都十分融合,就会产生强烈地想“与对方呆在一起”的愿望,就是所谓“结合的愿望”。而这种愿望将受到一方已有婚姻的制约。
   

被制度所限,被既有的情感关系所限,所以常常落得“中道崩殂”的下场。而这一下场,是不自然的。类似花没有尽放,更没有凋谢,却人为地把它从枝头上剪下来了。这就是创伤。

   

这种创伤,虽然涉案的男女双方都有,但由于已婚的一方会受到补偿,对“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带有欣慰性质的情感补偿,所以对另一方仍然是不公平的。
   

更何况,已婚的一方,从理论上讲始终处在“挑选”的位置,也必将把另一方置于被比较、被评判的“争宠”位置。在这个时候,两个人的关系已经不平衡了,隐蔽的积怨必定产生。

   

即使两个人“得成正果”,由于这种“成功”是建立在另外一人受到极大伤害的基础上的,而这个人又和婚外恋当中的一人具有情感上的关系(大多时候甚至是非常深厚的关系),所以她(他)的受伤不能不撼动其他两人的心灵。内疚和自责,是“抢滩成功”的两个人必须要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如果被“牺牲”掉的一方一直过得不好,这两个人要过得好,就必须要对良知有所解释。解释不了,两个人也就无法再快乐了。

   

这也是为什么婚外恋结婚往往不幸福的原因之一。

   

为什么有这么多女性涉足男性的婚外出轨行为?我认为,这是因为中国女性的自尊心偏低的缘故。在国外,很少有女性愿意长时间地充当“地下情人”的角色,长时间地情感上满足不充分以及地位不平等;另外,也很少有妻子能这么“宽容”,对丈夫的出轨不采取决绝的态度,还为“浪子回头”感到受宠若惊。

   

中国女性仍然处在,还把自己当作男人欲望客体的阶段,仍然没有真正地,在心理上认定,她们拥有和男人平等的权力。中国女性仍然还处在把其他女性当作竞争对手,而把男人当作生活目标的无主体意识的状态中。

   

无论是情人的“屈就”,还是妻子的“宽容”,都把男人再次,再再次地推向了男权意识和自恋膨胀的位置,都进一步造就了女性在情感生活中的劣势。

   

只有当男人不再处于挑选者的位置,女性才能要求男性给予完全的尊重;只有当女性之间相互欣赏、支持和理解的时候,女性地位才能真正得以提高。

   

谨以此篇,献给所有觉醒中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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