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生猪养殖用地需求,自然资源部日前发布通知,明确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近日也联合印发通知,严格规范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严禁“一律关停”。
非洲猪瘟疫情严重冲击中国生猪养殖业的背景下,养猪在制度方面的条条框框正被“拆除”。9月4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并取消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此外,生猪养殖设施用地可由养殖场(户)与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协商并签订用地协议方式即可获得用地。该政策是为落实8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会议确定将从五方面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其中即包括要求地方要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支持农户养猪。
近日,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部署要求,中央财政决定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经济稳定。
《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一、切实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
二、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
三、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
四、提高生猪保险保额;
五、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等政策;
六、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