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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年初,美国西雅图一对华人夫妇因为家庭琐事发生吵闹,脾气暴躁的老公竟然甩手打了妻子一耳光。妻子盛怒之下便拨通了911电话向警方哭诉,不到五分钟的时间,警察就赶到他们家,现场了解了情况后,直接就给丈夫上了手拷带走。妻子顿时大惊失色,连忙拦问为何拘捕她的老公。美国警察很是莫名其妙,说不是你报的警吗?妻子说我只是想请你们来训诫一下他,没想让你们带走。美国警察听后,两手一摊说,你的老公已经触犯美国法律,今天若不带走就是徇私枉法,我回去也无法向警局交待。
在中国, 丈夫打老婆被报110后,警察来了顶多就是劝导劝导,承担一个街道大妈的角色,上手铐带人是绝不会发生的,因为中国社会以及司法的认知是,这就是一起家庭私事而已。
第二天一早,妻子就赶到警局,苦苦哀求警局放了自己的老公。警方在收取了丈夫2千美元的保释金后答应了妻子的要求,但严格规定不准回家,不准以任何方式与妻子联系。这个规定的结果会导致什么呢?——彻底与家庭生活隔离。此外,还得雇请好律师应付开庭,需要至少两三次开庭才能结案,而每开庭一次,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这期间,两口子不但必须“同城分居”,其误工费、租房费、律师费、交通费等也接踵而至,即使最后丈夫胜诉不蹲班房,交上几千乃至上万美元的罚款也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