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晚,湖南卫视在宁波有线众多的卫视频道中消失了。湖南卫视再遭潜规则,节目信号被宁波广电掐断。被掐的表面理由是合约到期,而实质却是无人监管的落地费。
“落地费”到底是什么?
事实上,我国法律和法规对此并无规定,它的收取与使用也没有严格的规范与监管。而在国外,根本没有“落地费”一说。
我国现行法令规定,居民家中直接通过卫星接收电视信号属违法行为。因此,各卫星频道要想让观众看到,其信号除了要上天外,还要落地,即由当地广电部门统一接收后,再通过本地有线电视传输网络送到居民家中。
在早期,各地卫视都是免费落地,那时候普遍存在节目不足现象,数量不多的上星节目恰好可以满足有线网的需求,相互关系是各取所需,互利互惠的。但由于有线电视传输网络的带宽有限,各地卫视频道纷纷上星,带来了僧多粥少的矛盾,安徽卫视率先采取付费的方式来实现在地方有线网的落地,主动付费落地的游戏规则从此形成。
由于有线网是由当地广电独家垄断,网络公司凭借手中握有的稀却资源,向各地卫星频道要价,卫视永远不知道应该掏多少钱才能落地入网;而网络公司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针对不同卫视开出不同价码。
我也曾经和几家卫视的代表就落地费谈判过,其实每家都有本难念的经,现在的广电由事业型向产业型转轨,整个网络传输的投入相当大,迫使它要核算成本,那种免费的午餐也许一去不复返了。但地方卫视要做成全国频道,就得面对“落地费”这只拦路虎。
把自己职业中的一些潜规则拿出来晒晒,就当让大家多了解一些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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