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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警校凶案
2008年4月10日凌晨,云南省楚雄人民警察学校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故意杀人案,在此参加警察上岗培训的学员王建军,将铁锤和长刀挥向同宿舍的王伟、张廷振,王伟当场死亡,张廷振受伤逃脱。王建军行凶后,从3楼纵身跳下,当场毙命。日前,云南省公安厅通报此案,认定王建军系与王伟、张廷振发生纠纷后心怀不满,经过秘密准备后犯案。
此案迅即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除了涉案人员“警察”的特殊身份,凶手王建军的犯罪动机和犯罪过程与四年前轰动一时的“马加爵案”惊人相似,让人不由得更加关注处于成长阶段的青少年的心理问题。
王建军和马加爵都是出身于贫寒的农村家庭,成长过程中经历了不少困苦坎坷,有人因此认为其家庭背景和犯罪心理有一定的关系。“健康863心理网”著名心理学专家筱丹对此持不同意见,她认为,王建军的个人行为既不适合与其职业背景相联系,也不应该与家庭背景挂钩。贫困家庭的孩子可能会比家庭条件好的同龄人遭遇更多的挫折,但这种挫折感和犯罪心理并无必然的联系,不能只注重社会原因,而忽略或掩盖王建军个性当中的问题,应该从他自身的心理发展过程中寻找犯案动机。
据报道,从前的王建军还比较喜欢和朋友相处,但考上了公务员后,和朋友的交往就少了许多,甚至不再常与身边人交流,变得沉溺于网络杀人游戏。由此可见,王建军匮乏与外界环境的交流,个人心理空间狭窄,只是借由虚拟的网络游戏来认知世界,宣泄情绪,缺乏真实的情感体验。杀人游戏中宣扬的攻击性和毁灭性很容易激发人性中隐藏很深的“作恶”因子,对王建军的心理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在与同学发生矛盾后,他不知道应该如何调整心态和行为模式,也缺乏他人的开解和疏导,情绪失控下,只能模拟游戏场景,采取暴力攻击和自杀的极端行为。
筱老师指出,王建军的杀人犯罪行为是青少年心理障碍的极端表现。随着社会竞争的加剧,刚刚进入社会的青少年,通常承受着角色转换和社会身份演变过程中的各种巨大压力,面临学习、工作、恋爱、人际关系等多方面的困惑与迷惘,很容易产生心理障碍,出现偏执、多疑、冷漠、焦虑、暴戾等负面心理。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疏导和解决,必然会酿成恶果,导致意外事件甚至恶性案件的发生。社会各界应加大对青少年心理方面的教育指导力度,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提供便捷的心理交流平台,减少和避免因心理隐疾而造成的极端事件,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青少年自己也要主动加强心理疾病常识学习,培养健全的人格,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法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