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限扑朔迷离民企维权路何时休?
(2013-08-18 00: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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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路桥福建永和资产有限公司福州西绕城高速连江县政府福州市中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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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日本报刊发《高速路施工致民企受损
连江一副县长成被告》一文,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网民纷纷对此发表评论,而评论焦点主要针对当地政府和福建路桥方面。
福州市政府:不会就此事表态
因前文连江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金潮提及福州西绕城高速的主体是福州市政府,为了解福州市政府对此事是何态度,4月16日,记者联系了福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林汉隽副秘书长,林副秘书长让记者先找福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协调办,李亦仁在得知记者的采访来意后明确表示,福州市政府是不会就此事表态的。
但据记者了解,早在2008年因当时六福村与福建路桥纠纷影响高速施工进度与高速公路如期通车时,当年6月19日上午,时任福州市副市长徐铁骏主持召开会议,协调“5·12”座谈会台商反映有关问题。当时的会议纪要如下:
关于绕城高速公路项日涉及六福村休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福村公司)经营问题。会议认为,因绕城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给六福村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可给予适当补偿,但间接损失包括预期经营利润等不应予以补偿。会议议定内容如下:
1、绕城高速公路项目涉及六福村公司拆迁按1O万元予以补偿,同时另行拨付六福村公司20万元作为施工配合费,由该公司负责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期间游客的安全。上述款项由六福村公司包干使用。
2、由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业主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特别在爆破施工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注意施工安全,同时,要集中力量,缩短工期,尽可能减少对六福村公司的影响。
3、由绕城高速公路项目业主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与六福村公司签订协议,对因施工造成六福村公司设施损坏的,在施工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按原状修复;造成该公司养殖鱼类死亡的,由施工单位按市场价收购。
福建路桥:等待二审结果
作为业主单位的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又是何种态度呢?该公司办公室陈主任告诉记者,经请示领导后,福州绕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态度是一致的,意见也和上诉状一样,一切都等待二审结果。
4月22日,记者再次联系当时负责该路段项目建设的福建路桥李武了解情况,当记者问及建设指挥部为何也成了被告时,李武告诉记者,当时建设指挥部除了是协调方,同时也负有一定的施工监督责任。
4月23日,记者电话采访了福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鲍姓副总,鲍副总表示,协商的大门永远为六福村敞开,就是一点,福建路桥对评估结果还存在异议。
福州市中院:不能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也联系上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的邱何娟。邱何娟在请示中院领导后表示,现在已经进入二审程序了,中院不能接受采访,要求记者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她会在审判结果出来第一时间告知记者。当记者问及二审为何迟迟未出结果时,邱何娟坦言,合议庭内部有不同意见,故时至今日还未判决。
六福村:福建路桥出尔反尔
4月24日,六福村李金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当时高速刚开始施工,就对度假村造成部分损失,福建路桥原先还答应赔偿4万,但后来也一直未到位。2012年10月,经福建路桥和建设指挥部同意,由福州鼓楼法院聘请的福建永和资产有限公司到度假村进行二次实地勘察评估,建设指挥部、福建路桥和六福村度假村三方均派人到现场,当时福建路桥项目经理李武也在现场勘察记录上签了字,也确认了现场勘察结果,现在又出尔反尔,不承认了。
李金龙认为,二审的审限是3个月,从2013年1月16日接到福州中院告知书起立案,现在都已经超过审判期限,二审迟迟不能判决,法院拖的时间确实过长,虽然程序上说可以按照情况适当延迟,但是无限期延长下去,二审迟迟不予判决,我们双方都会有疑问的。
对此,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