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史料考证·史料教学
2019年3月13日下午,华东师范大学张耕华教授在华师大二附中做了专题讲座,以丰富的实例展示了对于史料、史料考证以及史料教学等问题的深邃思考。现将讲座主要内容做一整理概要,以供同仁参考。
一、史料
1.
历史学科的研究对象具有既往而非现实,具体而非抽象,时间而非门类等特点,我们只能借助史料来研究历史,即历史认识带有间接性。然而史料不等于事实,从史料出发不等于从史实出发,不能把史料等同于历史,这正是历史研究的困境。
2.
史料可分为以文字、口述、实物等为载体的“死的史料”和活的史料。所谓“活的史料”,即可以直接观察、存在于我们身边的现实社会。它是我们认识历史的一个参照、类比、引导,具有史料价值。若将自身阅历参与到历史的认识活动中,从活的现实社会中去获取生动的历史实像,便是将历史学活了。我们的历史教学正应该去培养这种由古及今,通贯古今的历史意识。
3.
史料不可避免地带有书写者、口述者、传存和留存者的主观目的、意图,此即史料的主体性。我们所看到的“史料”都是前人为我们预先选择好、决定好了的,而且与其说是偶尔选择决定的,倒不如说是由一些人选择决定的。这些人有意无意地受一特定观点的影响,并且认为支持这一特定观点的一些“史料”是有保存价值的。从这个意义上看,史料先天地,不可克服地制约了我们的历史认识。
4.
一手史料的原始性不直接等同它的真实性。“何则?感情作用所支配,不免将真迹放大也。”
二、史料考证
1.
突出“史料考证”的价值是《新课标》的一大亮点。史料考证既指对“史料”本身的考证——恢复史料的原貌,推敲史料的可靠性,辨析史料的含义,也指对“史料”所指向的“史实”的考证。中学历史教学,主要是用“史料”证明“史事”或“结论”,而不是考证史料本身。
2.
史料作为证据的选用带有自由度,从根本上说,选用什么史料服从选用者的观点、叙事目的,及其想让读者获得的读史效果。
3.
同一史料,可以有不同的解读,可以用作不同的叙事,可以证明不同的观点,最后形成不同的阅读效果。
4.
史料考证具有复杂性,有史料未必真有其事;无史料未必真无其事,正面史料可以反面来解读。
三、史料教学
“史料”教学的几种思路:
1.
用史料证明教科书的结论。其优点在于纠正“以论代史”;防止变历史为政治;强调“言之有据”,体现学科规范等。其局限在于都是正面佐证,易遮蔽史料、考证以及史事的复杂性;强化了教科书的结论;消解学生对教科书的质疑,取消了历史批判能力与历史质疑精神的训练培养。该种史料教学思路可以施行,但不该是唯一的思路,应该提倡有所突破和提升。
2.
用史料展示史学考证方法。选择典型的内容,展现考证方法的魅力,同时说明考证结论是如何获得的。这个过程,包含设问、探索、试错、检验,也有存疑等。该过程可以随课而发挥,也可以整堂课或整个课件都以考证为线索展开,须细化、深入、有趣味,有案例,有具体解读,而不是泛泛而过。
3.
用史料来补充、完善、偏正教科书的结论。
4.
从“史源学”入手,学习简易的考证方法,即“追寻其史源,考正其讹误”,“练习读史之能力”。
高行中学,黄静老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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