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分类: 小女人 |
我第一个念头是:这家伙疯了。
至少她是告诉我她不想放弃婚姻,但她还是把婚外的恋情公开了。在虚拟的世界里公开也是公开。
为什么?
不知道。猜不出来。可能恋爱中的人都是疯子吧,正常状态下的思维理解不了她。
好几次想发短信给她:删了吧。又怕她噎我一句:小女人敢做敢当,不用虚伪!
察觉她开始发疯,不过是MSN上的几句话。后来知道她疯的厉害了,也是MSN上的几句话。她跟我说起爱的感觉,问我,只有一夜的时间,会不会三千里外去看一个人。
我做了一个假想之后,答,没机会。首先我没有因个人原因夜不归宿的条件,再者女儿练琴,她爸侍候不了,连琴弦都校不了,节拍器都不会打,老师每周给我们加了一次免费的课,一次课贵着呢,我们不好好练,对不起老师。(唉,俗呀!)三千里,如果不是出差,那就是走亲访友旅行,肯定是要带着女儿的,多玩几天还行,但只有一夜时间,为了见一面,搭进4张机票,成本太高,而且我没有私房钱。(还是俗!)
她说: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
答:三里地我都想象不出怎么创造条件,三千里地就更别提了,上哪约会呀?逛公园?看电影?当众拥吻,这把年纪的人了,在大街上吓人就不对了,去酒店开房间,那就是实名制了,授人以柄呀。所以,还是没有条件。
她说:那你就是没有爱过。假定你有这么个人,让你可以三千里去看他的,见了你会怎么做?
答:那还能怎么做?都是成年人了。说去“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你信?
那之后,她让我看了她的诗:那一夜……
再之后,无论我说什么,她都是表示“无怨无悔。”
我常去看她的博客。我知道除了关心,还有很多八卦的成份在里边。
我不会站在一个所谓“道德”的制高点上去评判。我已经知道一个穿着鞋的人不能去嘲笑一个光脚的人。感情的事上,性的事上,可能真的跟道德无关,只是跟满足有关吧。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