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http://blog.sina.com.cn/u/1313360064
首页
博文目录
关于我
个人资料
微博
加好友
发纸条
写留言
加关注
博客等级:
博客积分:
博客访问:
关注人气:
获赠金笔:
0支
赠出金笔:
0支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律师与传媒”论坛邀请函
(2015-01-15 16:10:31)
标签:
杂谈
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职业病人除获得工伤赔偿外尚有权向用人单位提起民事赔偿,人们称为“双赔”,但各地法院对此判决不一。本所定于2015年1月22日下午14时在本所会议室组织专家学者进行交流讨论。
欢迎同行参加,但因名额有限,望有意参与者提前致电023-63866658(联系人:李永东)报名,无需交纳任何费用。
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地址:江北区北滨路招商江湾城1栋1单元2-2.
分享:
喜欢
0
赠金笔
阅读
┊
收藏
┊
喜欢
▼
┊
打印
┊
举报/Report
加载中,请稍候......
前一篇:
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律师与传媒”论坛邀请函
后一篇:
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律师与传媒”论坛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