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太
中华财产联合保险重庆分公司曾于
2012年2月6日、2012年3月27日先后向开县公安局报案,指控开县支公司原经理朱××与其前妻蒋××涉嫌职务侵占,久拖不立案,重庆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对此曾作过批示,但开县公安局至今既不立案,也不答复,开县公安局到底扮演的什么角色。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重庆分公司举报朱××涉嫌如下犯罪事实:
一、开县支公司与重庆分公司实行的是报账制,财务及账务往来均是由重庆分公司统一报销,开县支公司原经理朱××利用自己保管公章的职务便利,向其妻蒋××出具欠条、借条,涉及金额达一百余万,并在欠条、借条上签署情况属实字样;
二、中华财产联合保险系国有控股公司,不存在向私人借款,如果开县支公司需要借款,为什么重庆分公司的账务没有体现;
三、朱××被公司免去经理后,其妻作为原告起诉开县支公司,要求偿还欠款、借款近一百余万,此前为何不申报?
四、开县公安局收到报案后,时间长达数月,从未作过一次询问笔录,包括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原因到底是什么?
上述事实,稍有一点法律知识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丈夫给妻子出具借条、欠条,本人又签字情况属实,均值得怀疑,然而开县公安却不这样认为,因此,开县公安局在本案中到底扮演的什么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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