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太律师:也谈“平顶山法院为阻上访承诺判死刑”
(2012-06-07 16: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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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太律师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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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选择性强奸”和“眼花法官”闹剧落下帷幕,又出了个协议承诺判“死刑”的荒唐事。关涉人的生命攸关的生杀大权这么一个很敏感很严肃沉重的话题,如此轻率、如此唐突、如此轻描淡写地以一纸协议来保证和承诺,会给我们社会大众传递一个什么样的错误信号呢?
毋庸置疑,公平正义是法治的最高价值目标追求和重要任务,而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永恒主题和神圣职责,也是人民法官崇高而伟大的使命。回到法院协议承诺“判死刑”事件的本身。可能这种妥协更多的有着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苦衷。可是,这种以人的性命作为让步的代价,这种开玩笑般游戏的背后,践踏的不正是社会的正义和法的神圣吗?与法院使命背道而驰,如此求得“苛延残喘”般的安宁会长久吗?
法院完全可以依法独立审判,不受任何机关、团体的干涉,根据公诉机关提交证据及涉嫌罪名,依法作出无罪或有罪(罪轻、罪重)的判决,以达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目的,使无罪的人不受追究,有罪的人依法予以处理。为了和谐,屈服于当事人或近亲属的缠访闹行为,牺牲的不仅是个案的正义,还污染了法治的水源。
置身这个时代,我们虽经历着各种转型之痛,不仅需要规则,更需要规则的执行者按法定程序依法贯彻实施。故我们呼唤和期待有良知的法官,更期待法律职业共同体内的法律人们严守我们自己的法治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