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闭嘴惹杀身之祸 因工作遭报复算不算工伤?
(2009-08-07 15: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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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案情回放
一句“闭嘴”惹来杀身之祸
被害人李雍,四川巴中人,1972年生,大学文化,生前系东莞长安乌沙华高电业制品厂聘请的总务主管,负责管理维修部、保安组、人事部、报关组等部门的工作。杀人者张忠伟,黑龙江佳木斯人,1978年生,初中文化,杀人前为东莞长安乌沙华高电业制品厂保安。
经审理查明, 2006年4月13日晚6时多,李雍到华高厂保安员训练场给全体保安开会,并让全体保安提意见。张忠伟随后顶撞李雍,遭到李雍的训斥。
据张忠伟供诉,他出言顶撞李雍时,李雍对他大吼“闭嘴”,并让他出列。但张忠伟当作没听见,后被保安队长叫了才出列。张忠伟认为李雍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他的自尊心,“我当时很气愤,晚上回宿舍就想把他打死,但觉得晚上人少,没人看见他是怎么死的,所以就选择中午人多的时候动手。”
次日中午12点左右,张忠伟看见李雍在华高厂员工食堂吃饭,就找来一根铁水管,趁正在吃饭的李雍不备,用铁水管朝李雍的头部猛击一下。李雍当场倒地。张忠伟紧接着又朝李雍的枕部等处猛击,后被工友制止。李雍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打死李雍后,张忠伟回到宿舍,换了一身衣服说,“我没打算跑,要抓我就带我走。”随后被另外的保安带到保安室等待警察的到来。2006年9月12日,张忠伟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原告李雍母亲吴文莲的代理律师称,在张忠伟立案审判过程中,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通知李雍家属参与诉讼,其用人单位也未赔偿分文。据悉,李雍于2002年4月3日与其妻段某离婚,其子由李雍抚养,现跟随祖父母生活。
来源: 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