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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太重庆新闻广播谈民工维权

(2008-03-12 08:32:16)
标签:

杂谈

 
3月11日20时至21时,知名律师周立太就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接受了重庆人民广播电台重庆新闻广播《阳光重庆》特别节目“两会对话”栏目的电话连线,并在广播直播中畅谈了自己在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的心得。
    通过将近12年来办理中国农民工的案子,周立太认为“形势不容乐观,现状令人忧虑”。
    第一,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办理养老、医疗、生育、工商等保险,但是很多企业为了规避法律、逃避责任,拒不给劳动者办理保险。劳动者在申请仲裁、起诉到人民法院的过程中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的情况在全国具有普遍性。周立太说:“牺牲法律、牺牲法规、牺牲工人的身体、生命来保证地方经济的发展,是国家不允许的。”
    第二,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不依法赔偿,职业病防治措施不健全等情况在全国具有普遍性。周立太说:“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后活的没有人掏医疗费,死了没有人掏火葬费的情况绝对不止一例两例。”
    第三,长期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较为普遍。国家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工“修马路的睡马路,修高楼的睡工棚”的生存状况。
    周立太同时表示:“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央政府在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逐步健全了保护农民工的法律体系。”周立太指出,“农民工权益受到侵害,最严重的问题在于地方政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对于如何做好农民工权益保护,周立太提出了以下观点:
    ·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局)要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监察职能,加大监察力度。
    ·工会应当充分发挥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法行使职能。
    ·劳动者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推动法制的进程和社会的进步。
    ·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司法行政机关应该关注“输出地无法普法,输入地不普法”的问题。

    周立太最后说:“不讲诚信,不讲法制,不讲制度,是社会的悲哀,一个讲规则的社会、讲法律的社会、讲制度的社会,才是一个和谐的社会。 ”
黎云热线:1359470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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