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被撤消

(2008-02-12 18:24:58)
标签:

杂谈

 新华网重庆1月25日电(记者朱薇)新华社“新华视点”专栏今年1月22日播发的《维权的高昂代价--重庆204名讨薪职工遭遇34万余元“仲裁收费单”》一稿引起强烈反响。重庆诗仙太白集团204名职工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了新进展,万州劳动仲裁委收取20500元仲裁费后受理了此案,重庆市政府对《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予以撤消。
重庆市劳动局表示,将提前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的规定。

  据了解,新华社“新华视点”稿件播发后,万州区委、区政府和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事件处理工作会议。

  万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考虑到申诉人的实际情况,以每人实际预收劳动争议处理费100元,计20400元,另按有关规定收取该案受理费100元,万州劳动仲裁实收20500元仲裁费,并按“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进入了万州区财政专户管理。万州劳动仲裁委员会表示,除此以外,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万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组成合议庭日前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初定拟于今年3月将再次开庭审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此部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重庆将提前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接轨,尽快全面推行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政策。

  针对重庆诗仙太白集团百余名职工提出重新审查《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的请求,重庆市法制办在审查之后,已经依法予以撤消。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在制定新的相关收费管理办法,并将于下周向社会公布。

  万州区检察院民行监督科有关人士看到新华社“新华视点”报道后,致电重庆诗仙太白集团204名职工的代表律师表示,面对职工权益受损,检察机关有义务支持劳动者依法维权,他们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